香港法律
2024年 08月
易周律师行回复联交所有关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谘询文件

易周律师行回复联交所有关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谘询文件

2023年7月14日,易周律师行回复联交所有关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谘询文件(点击此处查看总结)提出建议,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披露气候相关信息,而不是“不遵守就解释”的要求。联交所亦建议根据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气候标准引入更多与气候有关的信息披露。修订后的《上市规则》的建议实施日期为2024年1月1日,但首两个报告年度的某些披露将允许采用较低的披露标准,而自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报告年度则要求完全遵守披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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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香港法律 – 509 – 2024年8月12日

联交所《上市规则》气候披露

香港气候披露

香港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谘询文件

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

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气候标准

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27

香港气候相关风险上市发行人

香港金融影响与气候有关的风险

强制披露气候相关信息
易周律师行回复联交所有关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谘询文件
易周律师行回复气候变化谘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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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已刊发)
2024-08-12(已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