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怡菁 – 对香港2020年与2019年的比较及新型冠状病毒影响的思考
鼠年伊始,香港在不确定性中迈进了2020年。随着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日益演化,香港也在妥善应对着,但是经济上承受的影响也很大,特别是零售业,旅游业,酒店业及娱乐产业更是首当其冲。香港政府已经实施了一项300亿港元的一篮子纾困措施,其中一部分就是为这些行业而施行的[1]。2020年2月26日,香港财政司司长公布了香港的进一步预算措施,普遍旨在刺激经济[2]。
鉴于众多判决显示法庭的裁决不带偏见且法治良好,2019年间对香港司法独立被削弱的隐忧已证明是没有根据的。总体而言,虽然2019年是存在动荡的年度(例如香港骚乱,中美贸易关系紧张),但是2019年于香港而言仍是相对成功的,即使2020年初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新冠病毒)并由此带来不确定的因素。以下是对2019年香港一些市场发展的总结暨对2020年的一些思考!
- 香港交易所
中国针对新冠病毒的爆发强制实行了旅行和其他一些限制措施,之后香港交易所和证监会发出了《2020年2月4日联合声明》[3],为上市公司及其核数师提供指引,告知他们在该等限制妨碍他们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截止日期内公布财务状况的情况下应该怎样做。
- 在香港交易所进行首次公开招股
- 2020年曾被预测为香港首次公开招股的又一强劲年度,但显然,这一乐观预测现已受不确定因素影响。在2019年12月,毕马威预测首次公开招股的金额在2020年将上升到约为3,000亿港元,安永预计为3,500亿港元(若香港交易所成功吸引大型公司来港进行首次公开招股)及2,200亿港元(若不能吸引大型公司来港进行首次公开招股)。
- 2020年1月,香港市场有过一个相对强劲的开端,当时香港交易所主板有大约20家公司新上市(2019年1月份有12家),创业板有2家公司上市(2019年1月份1家)。1月底新冠病毒消息发布后,整个2月份创业板没有公司上市,主板有2家公司上市(2019年2月份有9家)。其中一家的上市公司是于2020年2月19日成功挂牌上市的富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其在公开招股中超额认购129.35倍 – 该宗上市申请中,易周律师行为其保荐人域高融资有限公司及包销商提供法律服务。
- 自2019年阿里巴巴成功在香港交易所进行了第二上市后,传言一些其他已在纽约上市的中国科技巨头(包括携程、网易及百度)在美国加强对中国公司审查力度的情况下也正在考虑效仿阿里巴巴。相较于2018年,2019年在纽约上市的中国公司数量下降了25%,这一现象部分是由于纳斯达克实行了更加严格的上市要求(引致中国的小型公司未能在纳斯达克上市)。香港交易所也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准许公司持有不同投票权-目前持有者仅限于个人董事,且该个人董事应在公司发展中曾发挥重大作用。 该项改革将为那些拥有不同投票权的公司持有者的中国科技公司在香港交易所进行第一上市,或已在纽约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在香港进行第二上市铺路。对该咨询文件提供反馈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日。
- 恒生指数有限公司也发出一份咨询文件[4],建议容许拥有不同投票权的公司(诸如在2018年于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中国智能手机制造商小米及已进行第二上市的公司,例如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获纳入恒生指数。该咨询文件还针对限制金融业的权重征求意见。咨询期直到2020年3月13日止,若建议被采纳,那些在香港交易所作第一上市或第二上市的中国科技公司将获纳入恒生指数。
- 新经济公司指的是在科技,媒体及电讯以及医疗保健和生命科学行业内的公司,预计这些公司将在2020年持续推进在香港交易所进行的首次公开招股活动。
- 2019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方案[5],实施H股全流通计划,准许H股的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内资股转换成H股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买卖。之前,为了防止内幕交易及国家对离岸上市公司拥有权减少,大股东持有的内资股是不允许买卖的。已经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H股公司(诸如工商银行及平安保险等在大陆和香港双重上市的公司除外)及申请H股上市的公司现在可以申请H股全流通。该方案适用于160家H股公司。H股全流通是迈向让国家投资者能够在这些公司减持股份的一步,好处包括提高流通性,校正大股东和小股东权益及增强公司管治。
- 中港通
- 继MSCI指数提高中国A股权重及富时指数分阶段引进A股(2019年6月24日开始,2020年3月23日完成)(更多详情请参阅富时罗素2019年6月份公告)之后,预期北向交易量会增加。
- 南向交易预期会因为2019年拥有不同投票权公司被列为合资格公司而获得提振,迎来一波增长。
- 基金
- 香港的监管机构将继续鼓励香港,发展成为在岸资产管理中心及基金注册地。香港交易所也给自己设立了目标,即是成为亚洲首屈一指的交易所交易基金发行和买卖中心。
- 未来资产环球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3支新的交易所交易基金已于2020年1月17日上市(2019年1月份交易所交易基金上市量为零)。香港和中国大陆中国证券监管机构也恢复了交易所交易基金通的磋商(该计划之前于2018年暂时搁置)。
- 2019年总结
- 回望2019年,香港交易所连续第二年,也是10年中第6次成为世界顶级首次公开招股融资平台。
- 香港交易所的首次公开招股筹集了3,129亿港元,比纳斯达克(首次公开招股基金集资275亿美元)和沙特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招股基金集资256亿美元)还要高110亿美元。排在第4位的是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招股集资额为234亿美元),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招股基金集资133亿美元)和上交所科创板(首次公开招股基金集资95亿美元)分别为第5名和第6名,排名比伦敦交易所(2019年首次公开招股基金集资70亿美元)更前。
- 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了145家公司,包括2家2019年首次公开招股规模位列世界前十的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第二上市集资129亿美元),其在2019年首次公开招股规模位列全球第二(仅次于在沙特上市的沙特国家石油公司),及2019年度首次公开招股规模位列世界第4的百威亚太控股有限公司(集资额58亿美元)。
- 香港交易所2018年的上市改革已有成果:阿里巴巴是第一家根据2018年上市规则中有关第二上市合资格发行人(第19C章)规定来港进行第二上市的公司,也是第三家来港上市的拥有不同投票权的公司。2019年还有9家尚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公司根据第18A章规定在香港交易所进行了首次公开招股,共集资154亿港元。
- 所有行业中,科技,媒体及电讯业集资额最大,达1,102亿港元,然后是消费者市场,医疗保健和生命科学。
- 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变更
2019年间,香港交易所:
- 修订了《上市规则》中有关借壳上市和壳股活动的内容,成为持续改善市场质素的驱动力之一。修订的《上市规则》于2019年10月1日生效,修订内容概要可参阅易周律师行网站:《上市规则中有关借壳上市的新规定》[6]。
- 新颁布的《上市规则》于2019年9月1日生效,准许香港交易所对一些上市公司的证券进行停牌,这些公司的初期业绩公告根据过渡性安排含有对一些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核数师免责声明。更多详情请参阅易周律师行2019年6月通讯,《香港交易所因为核数师免责声明及否定意见对已上市公司停牌》[7]。
- 就实行无纸化证券市场进行了咨询。更多详情请参阅易周律师行2019年3月通讯《香港咨询无纸化证券市场》[8]。
- 针对上市委员会的决定实行了新的审查架构,同时委任了第一个上市审核委员会(更多详情请参阅易周律师行通讯,《2019年香港交易所采用新的上市委员会决议审核架构》)[9]。
- 公司管治
- 香港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上市规则修订本》和《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修订本》将于2020年7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之前香港交易所已刊发其审查上述文件的咨询总结。欲知更多详情,请参阅易周律师行2020年1月份通讯,《香港交易所审查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上市规则的咨询总结》[10]。
- 香港债务市场
- 中港通
- 此项目至今已启动5年,北向交易额2019年达97,570亿人民币,2018年则达46,738亿人民币。2019年南向交易额达24,819亿港元。
- 债券通
- 2019年债券通的北向交易额为26,330亿人民币,差不多是2018年交易量的2倍。
- 据说2019年加入债券通的机构投资者数目大量增加,部分原因是机构投资者被允许通过彭博终端和债券通进入大陆银行间债券市场。
- 虚拟银行
- 香港金融管理局在2018年修订了虚拟银行授权标准之后,于2019年向仅提供在线服务的银行授予了8张虚拟银行牌照。获发牌的8家银行为天星银行有限公司,蚂蚁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富融银行有限公司,Livi VB Limited,平安一账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SC Digital Solutions Limited,汇立银行有限公司及众安银行有限公司。
- 香港证监会发牌/注册中介人
- 香港证监会在2019年首三个季度向953家法团发放了牌照。截至2019年9月底总计有3048家法团已获证监会发牌,115家机构已在证监会注册。
- 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
- 到2019年9月底,共有2787宗集体投资计划获证监会认可,其中包括2209支认可单位信托和互惠基金,192项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及11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 对主要营运者实行更高合资格标准的《证监会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的修订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更多详情请参阅易周律师行2019年1月通讯[13]。
- 开放式基金公司
- 自开放式基金公司新制度于2018年7月30日开始实施以来,只有2支基金以私人开放式基金公司形式成立。在2020年1月,有1支公众开放式基金公司(含有3支子基金)获证监会认可。
- 为了鼓励更多基金以开放式基金公司形式来港,证监会在《2019年12月咨询文件》[14] 中对开放式基金公司制度提出了若干改进措施的建议。
- 将离岸私人基金享有的税项利益拓展到在岸私人基金的税务变更于2019年4月生效。
- 基金互认
- 2019年,证监会与卢森堡,荷兰,瑞士及英国又订立了4份《基金互认安排》
- 绿色基金
- 证监会为绿色投资基金的披露提供了指引[15]。
- 加密/虚拟资产
- 金融科技
- 于2016年成立的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在2019年间测试了103种新科技产品。
[1] https://www.legco.gov.hk/yr19-20/chinese/fc/fc/papers/f19-46c.pdf
[2] https://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20PR11
[3] https://www.charltonslaw.com.cn/xiang-gang-lian-jiao-suo-ji-zheng-jian-hui-fa-biao-you-guan-zai-yan-zhong-xin-xing-chuan-ran
-xing-bing-yuan-ti-hu-xi-xi-tong-ji-bing-de-lv-you-xian-zhi-xia-kan-fa-ye-ji-gong-gao-de-lian-he-sheng-ming/
[4] 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News/Market-Consultations/2016-Present/January-2020-Corporate-WVR/Consultation-Paper/cp202001_c.pdf
[5]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911/t20191115_366034.html
[6] https://www.charltonslaw.com/new-listing-rules-on-backdoor-listings-effective-1-october/
[7] https://www.charltonslaw.com/hkex-to-suspend-listed-issuers-for-audit-disclaimers-and-adverse-opinions/
[8] https://www.charltonslaw.com/hong-kong-consults-on-paperless-securities-market/
[9] https://www.charltonslaw.com/new-listing-committee-decision-review-structure-for-hkex-in-2019/
[10] https://www.charltonslaw.com/hkex-consultation-conclusions-on-review-of-the-esg-reporting-guide-and-esg-listing-rules/
[11] https://www.charltonslaw.com/hkex-consults-on-amendments-to-the-chapter-37-listing-regime-for-debt-issues-to-professional-investors-only/
[12] https://www.hkgb.gov.hk/en/others/documents/GBF_finalised_dated_28_March_2019.pdf
[13] https://www.charltonslaw.com/amendments-to-hong-kong-code-on-unit-trusts-and-mutual-funds-effective-1-january-2019/
[14] https://www.charltonslaw.com/sfc-publishes-consultation-paper-on-amending-the-regime-for-open-ended-fund-companies/
[15] https://www.sfc.hk/web/EN/regulatory-functions/products/list-of-publicly-offered-investment-products/mutual-recognition-of-funds-arrangements.html
[16] https://www.sfc.hk/web/EN/news-and-announcements/policy-statements-and-announcements/statement-on-security-token-offerings.html
[17] https://www.charltonslaw.com/statement-on-security-token-offerings-published-by-hong-kong-s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