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
资本市场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
2019年7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提出,证券公司应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首席风险官、相关部门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健全有效的考核及问责机制。
《指引》从四方面提出加强证券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一是强调了尽职调查为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二是强调了证券公司授信管理基本要求,要求证券公司建立授信授权审批机制,明确各业务的审批层级及授权范围,保证各层级审批的相对独立性。三是建立长效的风险监控、报告及预警机制。四是明确了风险资产违约处置的基本要求。《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建立违约处置流程,对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损失。
《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印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由银保监会牵头负责两项工作:一是明确金融债权人委员会法律地位;二是促进金融债权人积极推动市场主体退出。《方案》要求明确市场主体退出方式,完善规范退出的条件、标准和具体程序,使各类市场主体均有适当的退出方式和渠道。要规范自愿解散退出,建立健全破产退出渠道,稳妥实施强制解散退出,明确特定领域退出规则。并且对国有“僵尸企业”退出提出明确要求。
央行增量续作MLF2000亿
2019年7月15日央行发布公告称,央行在对当日到期的1885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等量续做的基础上,对中小银行开展增量操作,总操作量2000亿元,为期1年,操作利率为3.3%。当日不开展逆回购操作。从2019年5月15日开始,央行对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分三次实施到位。今年7月15日为实施该政策的第三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释放长期资金约1000亿元。
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首次登陆交易所市场
2019年7月12日,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通过深交所招标发行系统成功发行50亿元金融债券。这是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首次登陆交易所市场。
本次发行的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共分两期,其中第一期期限1年、规模30亿、利率2.5%、认购倍数4.96;第二期期限2年、规模20亿元、利率2.99%、认购倍数6.2。23家承销团成员参与投标,其中券商类承销团成员中标规模占发行规模的64.2%,银行类承销团成员中标规模占发行规模的35.8%。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及配套公告格式指引
为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信息披露行为,2019年7月12日,上交所发布实施《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及配套公告格式指引。《科创板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是落实和细化《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要求的主要下位规则。
本次共计八项《科创板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备忘录一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备忘录二号——信息报送及资料填报业务指南》,明确了科创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和报送要求。《备忘录三号——日常信息披露指引》及所附公告格式指引,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股份质押、股份减持、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事项。其中,针对科创公司特征,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行业及经营风险的提示公告》格式指引;针对利用市场热点配合炒作股价的现象,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新业务公告》格式指引;针对股份质押风险,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公告》格式指引。《备忘录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与科创板更为灵活便利的股权激励制度相匹配。《备忘录五号——退市信息披露指引》,衔接科创板退市安排。《备忘录六号——业务操作事项》,明确了科创板信息披露所涉及的业务操作事项。其中,《科创板上市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格式指引,为便利科创公司发行上市阶段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备忘录七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规定与年度报告相关的内控报告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披露要求、独立董事年报期间的履职要求。《备忘录八号——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了特殊证券交易账户所持证券合并计算的原则,权益变动或收购的披露要求,以及特殊证券交易情形下的规则适用安排。
国家发改委、央行牵头全国统一信用报告标准
2019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由国家发改委、央行牵头,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明确要完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依法依规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依法互通共享;以失信联合惩戒,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完成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和信息化平台整合工作,开展消费投诉公示,促进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工商银行与十家证券公司启动科创板银证合作
2019年7月17日,中国工商银行与十家证券公司在北京举办科创板银证合作启动仪式。工商银行与十家证券公司分别签署了《科创板银证合作备忘录》,将围绕科创项目互荐、客户共享、服务对接、资金融通、投研联动等关键领域开展战略合作。
启动仪式上,工商银行全资子公司工银理财正式发布了新一期科创板主题“科创优选”理财产品。该产品将参与科创板交易申购。此前,工商银行已正式发布《科创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并在上海、深圳分别设立了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中心。
国资委:中国电器等14家央企将申报科创板上市
2019年7月16日,国新办就中央企业今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目前,已有中国电器等14家企业的申请材料已经受理。中国通号已经成为科创板首批拟挂牌企业。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于今年6月21日审议通过了中国通号的首发上市申请,中国通号成为首家科创板过会的央企和H股上市公司。今年6月27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按法定程序同意中国通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中国通号是目前唯一一家拟在科创板上市的央企一级企业。
科创板第二例罚单:中信证券擅动招股书注册稿内容
2019年7月16日,证监会网站连发三份警示函,直指中信证券及其两名保荐代表人,以及科创板拟上市公司柏楚电子。中信证券本次受罚的原因在于擅自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内容进行删减。且提交的多版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等签字日期与实际时间不符。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中信证券出具警示函。证监会表示,上述违规事项的发生,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薄弱环节,责令对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三十日内将整改情况的报告保送监管。
收到警示函一事并未影响柏楚电子的上市进程。同日,证监会官网发文称,按法定程序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银保监会约法三章规范供应链金融
银保监会近日向各大银行、保险机构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严防虚假交易、虚构融资,旨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供应链金融业务指银行向客户(核心企业)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供应链金融是实体行业和金融的有机结合,是适合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场景。
《意见》提出,金融机构要合理配置供应链融资额度,实施差别化信贷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面向供应链金融全链条的风险控制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信息交互充分、风险管控有效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与核心企业等合作搭建服务平台。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些高风险甚至违规经营行为,强调严格监管。银保监会负责制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规则,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履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责任,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本地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日常监管。
《通知》主要从五方面明确了要求。一是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严格标准,把好市场入口和市场出口两道关;二是要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专注主业;三是各监管部门应负好监管责任;四是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严守风险,治理市场乱象;五是鼓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出台税收、资产处置、信贷支持、产业发展、司法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环境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健康发展。
税收
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集体房地产纳入征税范围
2019年7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将集体房地产纳入征税范围,并拟取消集体房地产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使立法前后集体房地产负担总体稳定。在税率方面,土地增值税仍将继续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虽然《征求意见稿》所设税率没有改变,但是除了增值率不超过20%的保障性住房仍继续免税外,建造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住宅免税的规定,调整为授权省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决定减征或免征。
行业
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将于近期出台
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制定金融科技的发展规划,明确未来几年金融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指导金融机构在体制机制、人才队伍、技术储备、业务创新等方面前瞻布局。该发展规划正在相关部门会签协调意见,预计将于近期出台。
为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正在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人民银行将重点从3方面着手,强化金融科技建设。第一,做好金融科技的行业管理,保障金融安全。第二,做好金融科技的示范引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10个省市将开展金融科技应用的试点。第三,做好金融与科技的协同发展。
公安部在全国推广复制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
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60项措施,以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促进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有关情况。
60项便民利企措施主要有七个方面内容:一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包括缩短时限,简化审批等。二是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系列移民与出入境政策和便利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促进服务自贸区建设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等。三是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国通办”等。四是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建设户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数据库提供公共服务等。五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公安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等。六是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七是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其中,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是60项措施中首批公布实施的一项,将于2019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主要涵盖四个方面:一是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二是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三是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四是提高外国人服务管理水平。
世贸组织裁决美国对华部分反补贴措施仍违规
世界贸易组织2019年7月16日发布上诉机构报告,裁决美国未完全履行2014年世贸组织裁决结果,上诉机构支持了2018年3月发布的专家组报告裁决结果,裁定美方针对中国生产的油井管、太阳能电池板等产品实施的11起反补贴措施违反《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相关规定。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本案原审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均已裁定美国涉案反补贴措施违反世贸规则,要求美方纠正其违规措施。但美方在执行世贸裁决过程中仍继续使用违规做法。上诉机构的裁决再次证明,美方违反世贸规则、一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严重损害了国际贸易环境的公平公正性。
世贸组织规定,如果败诉方在确定的合理执行限期内未执行裁决或建议,而且在该合理期限后20天内争议双方仍未就补偿达成协议,胜诉方可以请求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授权实施贸易报复措施。
上海将实施六大行动助力智能制造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9年7月16日发布的《上海市智能制造行动计划(2019—2021年)》提出,上海将加快发展智能制造。
上海将以临港为核心,浦东、闵行、嘉定、宝山、松江等区域构成的近郊产业带;加强上海智能制造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国家机器人“两个中心”等平台建设,为上海智能制造发展提供平台载体支撑。上海将推动长三角区域协同合作。鼓励支持“三省一市”企业、高校院所组成联合体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制定,推动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在“三省一市”先行先试。上海将推动5G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及工业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和制造业深度融合。
工信部发布第321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第6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2019年7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官方网站发布了第321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申报本批《公告》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共计463户,新产品共计2023个。批准新设立专用汽车生产企业30户。经装备中心最终审核,共有444户生产企业(其中:汽车生产企业318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26户)的1931个产品(其中:汽车产品1385个、摩托车产品546个)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依据同一型号判定原则归纳后,通过技术审查的产品共计1427个(其中:汽车产品1094个、摩托车产品333个)。
同时,本批公告中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9年第6批)》,共包括66户企业的240个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居多。
并购
融创并购新湖中宝百万土地
2019年7月16日,新湖中宝发布公告称,融创中国与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根据合作协议,融创或其指定方将受让新湖地产的子公司浙江瓯瓴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玛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及相应权益,从而获得了浙江温州、江苏启东以及上海虹口近百万平米的土地。
截至2018年末,新湖中宝的总资产为1398.71亿元,总负债为1054.8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5.42%,其中,短期借款29.41亿元,长期借款404.49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融创中国在上海的土地储备达363.36万平方米,权益土地储备面积约为199.68万平方米。2019年4月,融创中国购入长三角地区五宗地块,其中无锡三宗、上海两宗。
本次收并购,融创能够快速地扩大长三角都市圈土地储备;也能够让融创以低廉价格获取优质地块。
寿仙谷收购温鹤金仙100%股权
2019年7月17日,“灵芝第一股”寿仙谷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金华康寿与温州海鹤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995万元收购温州海鹤持有的温鹤金仙100%股权。
根据公告,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温鹤金仙拥有六个国药准字药品批文,而寿仙谷的全资子公司金华康寿仅有六个药品文号,产品结构框架尚未形成,药品文号短缺,药物的开发在短期内无法快速取得有效成绩。寿仙谷方面认为,通过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药品品种,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
本次收购存在四大风险:其一,温鹤金仙六大药品批文生产地址变更到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黄龙三路12号-1存在不确定性;其二,六个药品批文到期后能否再注册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其三,药品生产后能否及时形成销售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预计短期内不会产生盈利,有较大的可能产生亏损;其四,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影响,金华康寿存在短期内无法提升经营业绩的风险。
晶瑞股份拟4.1亿收购载元派尔森
2019年7月16日晚间,晶瑞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载元派尔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载元派尔森”)100%股权,交易作价4.1亿元。其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不低于总交易金额的70%。同时,公司还将募集配套资金。
载元派尔森成立于2011年2月28日,注册资本2.1亿元,主营业务为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主要产品为NMP及GBL,被广泛应用于下游的锂电池、新材料、医药等领域。而晶瑞股份主要从事微电子化学品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包括超高纯试剂、光刻胶、功能性材料、锂电池材料和基础化工材料等,相关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锂电池、LED、平板显示和光伏太阳能电池等行业。双方公司业务存在协同效应。
截至当前,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估值及最终交易价格尚未完全确定。但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此外,公告指出,载元派尔森具有较大的环保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载元派尔森将成为晶瑞股份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