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公告互换通发展计划
为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共同发展,2022年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联合公告,表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亦称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基础设施机构)将开展香港与内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机制(以下简称“互换通”)。该联合公告载列于此处。
中港互换通
“互换通”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参与两地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机制安排。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一直透过其结算附属机构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基础设施,这将为香港及国际投资者提供交易及清算服务,以便于其参与中国内地金融衍生品市场,同时也便于中国内地投资者参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互换通”将准许香港及国际投资者参与中国内地银行间利率互换市场,而无需变更其现有的交易及结算惯例做法。
根据“互换通”机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从而准许香港及国际投资者透过获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外第三方交易平台参与中国内地银行间衍生品市场,而无需变更其交易惯例做法。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会向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传送实时交易资料,支持该等交易的高效清算。而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任务是打造清算连接,其中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负责向香港及国际投资者提供中央清算服务,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则负责向中国内陆投资者提供中央清算服务。这两家清算所将进行每日保证金管理及互相的结算支付,同时还将设立一个中央交易对手方保证金款项以对违约风险进行管理。
计划初期先开通中港“北向通”(即香港投资者及其他的境外投资者参与内地金融衍生品市场),同时仅在未来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即中国内地投资者参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
“互换通”将遵守两地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计划的“北向通”会一直遵守现行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政策框架,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便捷境外投资者进行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交易和风险对冲。可交易标的初期为利率互换产品,其他品种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开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共同发出的联合公告,香港与内地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机构将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以及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处理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公平交易秩序。
预计“互换通”将在所有必要的准备工作完成之后于2023年1月初启动,该等准备工作包括完成相关规则制定和系统建设以响应市场参与者实际需求,以及获得相关监管许可。
其他中港互联互通计划
香港和中国内地之前已经启动若干其他互联互通计划。于2014年启动的股票市场互联互通计划使得两地市场投资者能够在另一市场透过其当地经纪商及清算所买卖股票。于2017年启动的债券通则准许投资者在互相的债券市场上买卖。该互联互通计划的最新添加内容是于2022年7月4日新启动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互联互通计划,该项计划准许部分合资格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互相在各自的市场上买卖。
2022年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亦表示其已更新与香港的货币互换安排,达成一项永久性约定,这是两地之间首个长期性互换协议。该协议的规模亦已从5000亿人民币(约5900亿港元)拓展至8000亿人民币(约9400亿港元)。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该项更新可为香港市场提供长期的流动性支持,并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以及促进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