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 - 中国
2017年 02月
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资本市场

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明确战略定位、加强重点领域服务、丰富金融服务方式、加强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鼓励良性竞争、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保障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

《指导意见》重点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用风险、国别风险、合规风险、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评估境外经营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合理选择代表处、分行、子行或子公司等形式。应制定全面、清晰的境外机构管理制度,明确总行与境外机构之间的权责边界、报告路线等,强化检查与问责,确保境外机构的经营活动得到总行的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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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将公司债券分为四大类

为加强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突出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信用风险程度的不同,《指引》将公司债券分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和违约类。受托管理人应当依照《指引》规定或其他合理标准,根据风险监测和排查的结果对债券实施分类管理。《指引》从风险排查及化解处置的工作要求、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的履行等方面,就不同风险分类的债券做出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并按要求向交易所报送定期及临时风险管理报告,充分体现了以风险导向进行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上述《指引》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积极推进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和完善的重要步骤,旨在补足交易所债券市场自律规则的短板,落实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改变证券公司债券业务重发行、轻后督的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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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简政放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是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一方面继续锐意改革,实施利于外汇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督促银行、企业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加强境外留存资金等统计分析,完善跨境资金本外币一体化管理,防范风险。《通知》指出要加强真实合规性审核,包括继续执行并完善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政策,明确等值5万美元(不含)以上外汇利润汇出业务的单证及签注要求。明确利润汇出前应先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另外,进一步明确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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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要完善监管体制,省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实施监管,并承担相应风险处置责任。证监会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制定统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及监管规则,对市场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另外,《通知》指出要确定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应是依法设立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机构、合伙企业,金融机构依法管理的投资性计划,以及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且金融资产不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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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通运行满两月,跨境资金累计净流入168亿元

2016年12月5日”通车”的深港通至今已运行两个月左右。整体来看,深港通运行比较平稳,但交易活跃度方面略低于市场预期,”南热北冷”格局未改变。

从深港通第二个月的运行情况来看,深股通资金净流入106.12亿元,港股通(深)资金净流入37.45亿元,跨境资金净流入68.67亿元。深港通自开通以来,跨境资金净流入约168亿元。另外,记者综合沪港通与港股通数据发现,近一个月的北向资金净流入为165.73亿元,南向资金为216.90亿元。”南热北冷”格局仍在持续。市场人士郭施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2年前沪港通开通后的市场盛况相比,深港通正式通车后,交易活跃度方面略低于市场预期。然而,深港通意在加速两地市场间的互联互通模式,对市场指数的刺激影响反而不会太显著,其战略性影响更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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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加强企业并购审核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的答复中称,对于加强企业并购审核的建议,证监会将加大审核力度,形成监管威慑;强化业绩补偿监管,引导市场估值回归。

证监会在答复中提到,证监会会在并购重组日常监管中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充分揭示风险。若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低于或高于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20%以上的,应当从收入、成本、费用、税负等相关方面说明造成差异的原因。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承诺失信行为。另外,答复中还提到,证监会会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充分披露估值合理性及相关风险,规定重大资产重组应充分披露采用不同估值方法的基本情况、不同估值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原因、最终确定估值结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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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土资源部:两类矿山减征资源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充填开采和衰竭期矿山分别减征50%和30%的资源税,并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公告》明确了两类减征税收矿山的具体条件和减征比例。充填开采是指随着回采工作面的推进,向采空区或离层带等空间充填废石、尾矿、废渣、建筑废料以及专用充填合格材料等采出矿产品的开采方法。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另外,衰竭期矿山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20%(含)以下或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矿山。原设计可采储量不明确的,衰竭期以剩余服务年限为准。衰竭期矿山以开采企业下属的单个矿山为单位确定。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含)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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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保监会进一步明确险企股票投资监管政策

为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监管政策,规范股票投资行为,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强对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重大股票投资行为的监管,防范个别公司的激进投资行为和集中度风险,维护保险资产安全和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通知》将股票投资分为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三种情形,实施层层递进的差别监管。对占绝大部分不涉及举牌的一般股票投资行为,不增加限制性措施;开展一般股票投资涉及举牌的,应当在信息披露要求基础上进行事后报告;达到重大股票投资标准的,应向监管部门事后备案;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实行事前核准。另外,为防范个别保险机构激进投资和集中度风险,《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要求,规定了保险机构开展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在偿付能力、股票投资能力、内控管理等方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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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中央一号文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

近日,备受市场关注的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对外公布。文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为题,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14次聚焦”三农”。

文件指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另外,文件包括以下六方面: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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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指导意见

为促进和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保障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受移送法院的破产审判部门应当自收到移送的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在作出裁定后五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并送交执行法院。收到受理裁定后,执行法院应当于七日内将被执行人财产移交给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或管理人。另外,《意见》规定,执行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向受移送法院移送审查决定书、财产清单、债务清单等材料,相关材料由受移送法院立案部门负责接收,受移送法院不得以材料不完备等为由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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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将建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体系

工信部近日印发《信息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2016-2020)》,提出重点从建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完善数据与个人信息泄露公告和报告机制三个方面大力强化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保护。

工信部提出,将推动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构建新型网络与信息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水平。此外,工信部还将加强基础资源信息安全管理、强化增值电信业务信息安全监管、深化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积极营造清朗网络生态环境,同时推动网络安全服务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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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与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市金融办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和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抵押房地产不得用于预售。开发企业依法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申请房屋及所占土地不得抵押。预售商品房亦不得用于抵押。

《通知》要求,预售商品房不得用于抵押。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按照预售许可内容对外进行销售,不得将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屋用于抵押融资;金融机构不得接受开发企业用已办理预售许可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另外,《通知》规范了在建建筑物的抵押登记。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在建建筑物连同所占用土地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的,只提交记载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房地合一图、房屋测绘报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各登记机构不得再将取得预售许可作为抵押融资前置条件,相关金融机构也不得要求在抵押融资时提供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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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

奥特佳拟收购海四达电源,实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布局

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近日公告,公司拟以13.25元每股发行股份188,679,234股,收购海四达电源100%股权,同时以14.17元每股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09,386,023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5亿元,所募配套资金将用于海四达电源建设募投项目及支付各中介机构费用。

奥特佳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动力锂电池业务,在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关键领域形成重要突破。作为公司产业整合的重要布局,本次收购将成为公司由整体汽车空调系统商向多品类汽车核心零配件综合供应与服务商持续转型的重要战略举措。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四达电源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可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自身整体资产质量,在现有业务快速发展基础上,注入盈利能力较强的锂离子电池业务及资产,增强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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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直投收购上海思妍丽,战略布局高端美容业

日前,隶属于渣打集团私募股权业务的渣打直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直投”)宣布通过杠杆交易收购上海思妍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妍丽”)多数股权,此次收购是由渣打直投主导的财团投资。

思妍丽是中国高端美容服务的领导者。公司于1996年创立了知名的美容护理品牌”思妍丽”,在门店所遍布的多个城市享有很高的品牌知名度。本次交易中思妍丽估值2.24亿美元。在收购之前,渣打直投曾是思妍丽的中小股东,本次交易后将获得该公司的控股权。作为思妍丽的合作伙伴,渣打直投将与投资财团共同努力,在助力管理的同时,凭借渣打银行的全球网络支持思妍丽未来的发展和战略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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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石化收购GS加德士中国零售业务

金盾石化集团日前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举行收购GS加德士加油站揭牌仪式,标志着金盾石化对GS加德士中国9座加油站的收购已全面完成,此举开创了中国民营石油企业并购世界500强公司业务的先河。

GS加德士成立于1967年,是由均为世界500强公司的韩国LG集团与美国加德士(Caltex)公司联合组建的合资企业,公司从2003年起开始涉足中国加油站业务,且主要布局集中在山东省境内。其初期业务发展很快,2年时间里已经拥有加油站9座,油品零售量每年3万余吨。金盾石化集团董事长高崇东介绍说,为加快全国布局,目前,金盾已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成立金盾控股集团,此次收购便是由金盾控股”一手操办”的。通过整合金盾石化集团原有大部分加油站及新发展的加油站,目前,金盾控股旗下合计拥有加油站50座,预计今年加油量可达40万吨,销售额可达30亿元,税收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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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法讯 – 中国 – 530期 – 2017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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