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调降债转股风险要求
资本市场
银保监会调降债转股风险要求
近期,监管层助力债转股加速落地的政策频出。继央行定向降准支持债转股、七部门发文为债转股拓路之后,银保监会再出手下调商业银行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银保监会日前下发《关于市场化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因市场化债转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的风险权重为250%,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的风险权重为400%。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银行分析师许文兵表示,《通知》对商业银行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资本节约作用十分明显,也有助于打消商业银行做市场化债转股在资本占用方面的顾虑。下半年市场化债转股有望加速落地。除了政策支持外,金融机构也在积极的投入到市场化债转股中。2018年8月2日晚间,平安银行在《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中称,拟于2019年前以自有资金出资50亿元设立债转股金融投资子公司,平安银行是除五大行外首个明确宣布拟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的股份制银行。
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近日,中国证监会提出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对比新旧版本,其中提升信披质量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意图跃然纸上。
根据新版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为单只基金只选择一家报刊披露信息;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的指定网站应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这一信息披露方式的变化大大降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用,同时也为投资人节约了成本。同时,新规简化了在指定报刊披露的项目和内容,仅要求在纸质报刊披露基金募集的部分文件,不再要求在报刊上披露上市交易公告书、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摘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每日基金净值等文件。
银保监会:严防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进入银行保险业
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银保监会近期下发通知,对银行业、保险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要求严格准入,严防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进入银行业和保险业。
对银行业领域,要重点打击非法设立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业务中的下述行为:利用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人的。保险业领域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为服务和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具体范围,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
《规定》共七个条款,明确上海金融法院管辖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的范围,指出上海金融法院管辖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管辖以住所地在上海市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当事人对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均由上海金融法院审理。
金融委:必须更加重视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重点研究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问题。
会议强调,做好当前金融工作,进一步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在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下,注意支持形成最终需求,为实体经济创造新的动力和方向。二是处理好宏观总量与微观信贷的关系。在把握好货币总闸门的前提下,要在信贷考核和内部激励上下更大功夫,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三是发挥好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用好国债、减税等政策工具,用好担保机制。四是深化金融改革,完善大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格局。五是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金融领域中人的积极性,有成绩的要表扬,知错就改的要鼓励。六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保险
银保监会:四方面提升保险机构服务水平
为促进保险业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通知》,针对保险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格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切实改进保险理赔服务、大力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四个方面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提出要求。
针对销售行为不规范问题,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强化销售宣传内容管理和销售行为管理,严格执行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促进保险销售行为规范化;针对理赔服务不到位问题,要求各保险公司加大理赔服务投入,畅通客服电话,充实理赔力量,简化理赔手续,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绿色理赔通道,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理赔服务;针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管控薄弱问题,要求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规范宣传、销售、理赔、纠纷解决等服务行为,加强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管控,提高服务质量;针对纠纷处理不及时问题,要求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畅通投诉渠道,健全保险纠纷协商和解机制,积极参加保险纠纷调解机制,定期汇总分析投诉数据,及时发现并改进服务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
税收
印度拟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加征25%税,为期2年逐年递减
印度《经济时报》称,印度商工部下设外贸总局(DGTR)在向政府提交的报告中建议,鉴于“相关进口产品对国内制造商造成了严重伤害”,将对从中国和马来西亚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和模块征收25%的关税,为期两年并逐年递减。其中,第一年预计为25%,第二年上半年降为20%,下半年降至15%。
报道称,此前7个月的激烈争论中,印度太阳能开发商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大大提高了成本。而印度国内制造商称,当地市场充斥着异常低价的进口商品。 而本次拟议中的关税,远低于今年1月该机构所建议的70%,当时,这项决议并未被通过。 报道称,印度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太阳能电池板约有90%是从中国和马来西亚进口的,主要是进口设备比本地设备便宜25%-30%。外贸总局坚持认为,为了防止“完全侵蚀我国太阳能工业的生产基地”,有必要征收保障税。
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据介绍,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好相关利企便民举措的重要具体措施之一。
据了解,此次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而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原规定缴纳。二是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于2018年7月31日(含)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处于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第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7—9年的,自下一年度起继续减缴年费直至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不再减缴年费。三是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行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通知。对于国有企业这一降杠杆的重要主体,《工作要点》在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完善“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政策体系等方面作出详细部署。
《工作要点》要求,根据风险大小程度分别列出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明确其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和时限。据了解,国资委此前已制定《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分类管控工作方案》,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控制指标,对不同行业类型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去年的标准,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5%,重点监管线为70%;国有非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70%,重点监管线为75%;国有科研技术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0%,重点监管线为65%。国有企业集团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的预警线为65%,重点监管线为70%。
两部门:加强对失信主体信用监管,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必须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追溯失信单位负责人责任。
通知称,当前,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失信现象比较普遍,且高发频发的态势未能得到根本性遏制,严重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关键在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一方面要促使失信主体加快整改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另一方面要加大失信成本,引导各类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加快化解存量失信行为的社会影响,建立防范和减少增量失信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全面增强市场监管能力,增进各类主体诚信意识,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宁夏高院出台办法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助推宁夏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办法》规定,各级法院院庭长应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案件审理执行中的程序性事项等21项工作行使管理职责。对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四类案件”行使监督权。明确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可以采取查阅卷宗、旁听庭审、审核审理报告等方式进行。其监督管理结论应当记录在《案件监督管理登记表》中,并在网上审判管理平台中予以标注。
并购
福克斯向Sky发出新收购提议
2018年8月7日,21世纪福克斯公司表示,已向英国付费电视运营商Sky PLC的股东公布了收购文件,该公司希望击败康卡斯特提出的更高报价。7月初,康卡斯特曾将Sky的收购报价提高至340亿美元。
21世纪福克斯表示,在获得英国监管部门的批准后,正式发出每股14英镑(合18.13美元)的收购提议。这笔交易需在21世纪福克斯尚不持有的Sky股份中获得75%支持。21世纪福克斯已持有39%的Sky股份。不过,21世纪福克斯表示,保留将该门槛降至不低于所有Sky股份简单多数水平的权利。目前康卡斯特的最新报价已获得Sky独立董事的推荐。Sky股东接受或拒绝康卡斯特报价的最后期限是8月22日。
三毛派神拟22亿元收购工程咨询集团,剑指西部万亿元基建市场
2018年8月6日晚,三毛派神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称,公司拟向甘肃国投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初步交易对价22.19亿元,拟定发行价格11.37元/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三毛集团变更为甘肃国投,实控人仍然为甘肃省国资委,公司主营业务将在毛纺织业务基础上新增工程咨询服务,形成双主业发展的格局。
三毛派神总经理单小东表示,工程咨询服务业为智力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本次并购能够实现上市公司经营战略的转型,公司发展跨入新领域。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规模、收入规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水平也将得到大幅度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增加股东回报,促进上市公司更好发展。
兴业矿业拟收购雪银矿业99.89%股份
兴业矿业2018年8月8日晚公告,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杨雪银、梁英等10名自然人股东所持雪银矿业99.89%的股份。此前,兴业矿业股票已经自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
兴业矿业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采选与冶炼,主要产品有铅、锌、银、锡、铜、铁等有色金属,同时还根据所开采矿石的伴生金属情况生产铋和钨等金属。2017年,兴业矿业实现营业收入21.1亿元,同比增长143.9%;实现净利润5.65亿元,同比增长531.56%。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雪银矿业主要从事多金属伴生、低品位、复杂难选矿产的开采、分离及综合利用,主要产品包括铜精矿、锌精矿、钨精矿、铅精矿、工业硫酸及硫酸渣。雪银矿业司未经本次交易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显示,该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07.24万元和3763.33万元。
中国中铁收购四子公司部分股权
因重大事项停牌三个月的中国中铁近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公司拟分别向中国国新、中国长城、中国东方、结构调整基金、穗达投资、中银资产、中国信达、工银投资和交银投资发行股份,购买上述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二局工程25.32%股权、中铁三局29.38%股权、中铁五局26.98%股权、中铁八局23.8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中国中铁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经交易各方一致确定为6.87元/股。经计算,该价格较中国中铁停牌前收盘价7.36元折价约6.66%。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预估值总计为116.54亿元,中国中铁将向中国国新等9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总数为16.96亿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其中,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将由54.39%下降为50.63%;中国国新将持有公司1.55%股权,中国长城将持股1.49%,中国东方、结构调整基金分别持有公司0.89%股权,穗达投资将持股0.71%,中银资产将股0.48%,中国信达、工银投资和交银投资分别持有公司0.30%股权;其他A股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将由27.91%下降为25.98%,其他H股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将由17.70%下降为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