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
2020年 08月
香港政府颁布迄今为止最严格社交距离措施

香港政府颁布迄今为止最严格社交距离措施

过去两周内香港2019冠状病毒(COVID-19)新增个案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2020年07月28日,香港连续第七天COVID-19新增确诊个案超过100宗。2020年07月27日,香港政府公布收紧社交距离措施,于2020年07月29日(星期三)零时零分起生效。政府已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业务处所规例)、《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禁止群组聚集规例)及《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佩戴口罩规例)作出修订。

1. 香港餐饮业务

餐饮业务处所须暂停所有堂食服务,及如该业务在某处所(或某处所的部分范围)售卖或供应食物或饮品,供在该处所内进食或饮用,须关闭该处所或该范围。

餐饮业务处所将可继续以外卖及外送方式售卖或供应食物及/或饮品。餐饮业务亦须于其处所张贴标示,提醒顾客不应于餐饮处所毗连的地方进食或饮用食物或饮品。

在商场内运营的饮食场馆,如受最新《业务处所规例》影响,则须关闭毗邻餐饮业务的座位,包括饮食场馆内提供的座位。

2. 香港酒吧及酒馆

香港的所有酒吧及酒馆已自2020年07月15日起关闭。根据《业务处所规例》最新修订,酒吧及酒馆关闭期间已延至2020年08月04日。酒吧及酒馆属纯粹或主要用作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界定如下),供人就地享用的处所。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第53.(1)条所界定,令人醉熏的酒类指的是酒精、力娇酒、葡萄酒、啤酒,以及所有其他适合或拟作为饮品饮用的酒类

3. 香港表列处所暂停运营

根据《业务处所规例》,以下表列处所将由2020年07月29日起停止营业,直至2020年08月04日:

  • 游戏机中心;
  • 浴室;
  • 健身中心;
  • 游乐场所;
  • 公共娱乐场所;
  • 设置或拟设置供租用举行社交聚会的处所,一般称为派对房间;
  • 美容院;
  • 通常供人饮酒,以及跳舞或作其他娱乐的、营业至深夜的场所,一般称为夜店或夜总会;
  • 卡拉OK场所;
  • 麻将天九耍乐处所;及
  • 按摩院(政府公告附件3中指明的获豁免者除外,包括医院,留产院,物理治疗院,及用作中医执业的处所等);
  • 体育处所;及
  • 泳池。

就会所而言,除餐饮处所外必须关闭,惟该等餐饮处所须遵守适用于餐饮业务的相关规则及规例。

违反《业务处所规例》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4. 香港佩戴口罩规例

2020年07月22日,香港政府公布了对香港《佩戴口罩规例》的修订。根据该项修订,在香港的任何人在使用公共交通或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须一直佩戴口罩。该《佩戴口罩规定》要求任何人在进入以下公共地方时须一直佩戴口罩:

  1. 所有室内公众地方;
  2. 被指定为属《吸烟(公众卫生)(指定禁止吸烟区)通告》(第371章,附属法例D)附表所载列非吸烟区的公共交通设施;及
  3. 被归类为属《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附表2第21项中详细载列的巴士转乘处和毗连设施的公众地方。

该《佩戴口罩规例》于2020年07月23日生效,直至2020年08月05日。

《香港政府最新公告》将《佩戴口罩规例》适用范围扩大至香港所有室内及室外公众地方。据此,任何人在登上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亦或进入或身处公众地方(不论室内或室外)时,须一直佩戴口罩。该等新的《佩戴口罩规例》规定于2020年07月29日生效,将持续有效至2020年08月04日。此前于2020年07月22日公布的《佩戴口罩规例》已被撤销。

根据该《佩戴口罩规例》,任何违反该规例的人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也可向违反规例的人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相关人士可藉缴付定额罚款2,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

5. 禁止在香港群组聚集

根据《禁止群组聚集规例》修订,在公众地方进行群组聚集的人数限制已由之前的4人减至2人,由2020年07月29日起生效直至2020年08月04日。

如违反《禁止群组聚集规例》,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不过,参加受禁群组聚集的人,可藉缴付定额罚款2,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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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tons – 香港法律 – 403 –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