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延续社交距离措施实施期间
2020年5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延续《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中禁止在公众地方进行群组聚集的期间(经延续的禁止群组聚集)。经延续后禁止群组聚集的规定现在生效至2020年6月4日(指明期间)。经延续的禁止群租聚集规定附录1第11段中有关对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大会的豁免规定(有关豁免)继续有效不变。本行通讯《放宽部分减少社交接触措施及其如何应用于股东大会》已就有关豁免对周年股东大会和一般股东大会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公司如在指明期间内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及/或股东大会,须遵从经延续的禁止群租聚集规定附录1第11段中载列条件。
1. 宗教聚集豁免
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还扩展现有获豁免群组聚集范围,以包含宗教聚集(宗教聚集豁免)。宗教聚集豁免规定宗教活动中如遵从以下条件(有关条件)可进行群组聚集:
- 豁免宗教活动须于兴建作或惯常用作崇拜地点的处所举行(包括教堂、寺庙、庵堂、清真寺、犹太教堂、寺院;
- 该活动中并无供应食物或饮品(若属宗教礼仪一部分者除外);及
- 该活动中设有措施,将该活动的参与者人数限制在不多于该处所作为崇拜地点通常可容纳的人数的50%。
因此,在遵从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宗教活动中的人员聚集纳入宗教聚集豁免范围。
2. 餐饮处所(餐厅,酒馆及酒吧)及健身中心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还宣布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业务及处所规例)。根据业务及处所规例,餐饮处所(包括餐厅,酒馆及酒吧)及健身中心(以及其他有关场所)可在符合以下特定规定的情况下继续开放:
餐饮处所 |
健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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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处所 |
酒吧及酒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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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最多8人同坐一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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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教练/指导在内,每一小组训练或课堂最多8人 |
特定规定 |
无卡拉OK活动 |
健身站,器械和器材使用之前及之后均清洁及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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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距离 |
至少有1.5米距离,或设有某种形式的有效隔板 |
使用中的健身站,器械和器材之间至少有1.5米距离或设有某种形式的有效隔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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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须佩戴口罩 |
是 |
是(运动前及运动后)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最新公告《政府宣布〈预防疾病条例〉下最新社交距离措施》详列根据业务及处所规例开放的附表所列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