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逮捕JPEX丑闻嫌犯
据报道,香港警方逮捕了18名涉嫌参与无牌加密货币交易所JPEX欺诈的人,据称涉及2000多名受害者,损失超过15亿港元,尽管据报道其他涉案人员已逃离香港。1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2022年3月开始调查JPEX的虚假声明及被禁止的活动,并于2022年7月将JPEX列入香港证监会的警告名单,因为JPEX没有回应其提供资料的要求。
JPEX在2023年9月登上头条新闻,当时香港证监会发布了两份公告,其警告投资者,JPEX声称受到监管是虚假的,而且它的一些活动,包括为各种虚拟资产产品提供高回报,是《打击洗钱条例》所禁止的。它补充说,由于涉嫌欺诈,它已将此事提交给警方。
证监会关于JPEX的公开警告载于:有关不受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警告声明及有关JPEX的声明。
2023年9月13日证监会发布关JPEX的警告声明
证监会有关不受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警告声明警告投资者,与JPEX的声明相反,JPEX及其任何集团公司都没有获得或申请获得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即受监管的加密交易交易所)的许可。声明还强调了其他各种不正常活动。
谎称自己是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JPEX在其网站和多个广告中声称,自己是“一家获得许可和认可的平台,旨在促进数字资产和虚拟货币的交易”。然而,其声称已获得多家海外监管机构许可运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说法并不属实。虽然JPEX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注册为商业实体,但这些注册不允许它进行虚拟资产交易服务。JPEX还在其网站上虚假地声称受迪拜虚拟资产监管局(VARA)的监管,并受到VARA“更严格的监管标准”的约束。虽然JPEX的总部设在迪拜,但它并不在VARA的许可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名单上。
JPEX从事被禁止的活动:为虚拟资产提供回报
据称,JPEX在虚拟资产“存款”、“储蓄”和“收益”产品上提供了异常高的回报,据报道,JPEX的储蓄产品为ETH提供21%的年息或回报,为BTC提供20%的年息或回报,为USDT提供19%的年息或回报。如果得到证实,这些活动将使JPEX违反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商指引第7.26(b)段,该指引禁止即使是持牌加密交易所营运商也不得使用客户的虚拟资产为其客户或任何第三方产生回报。
香港证监会还指出,它收到了散户投资者的投诉,并有媒体报道称,他们无法从JPEX账户中提取虚拟资产,或者他们的账户余额被减少或更改。也有媒体报道称,JPEX每提取1000个USDT,其提现手续费从995个增加到999个。2
网红和场外虚拟资产货币兑换商店(场外找换店)的误导性广告
据证监会称,社交媒体影响者、“社交媒体网红”(网红)及场外虚拟资产货币兑换商(场外找换店)积极向香港公众推广JPEX的产品和服务。他们还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虚假或误导性声明,暗示JPEX已在香港申请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牌照。
香港证监会证实,已要求参与推广JPEX及其产品和服务的网红及场外找换店停止这些活动。
与香港上市公司合作的虚假广告
JPEX还在其网站上声称与一家香港上市公司有业务合作,而该合作实际上已于2022年终止。上市公司没有进行任何投资。
香港证监会于2023年9月29日关于JPEX的声明
证监会9月29日有关JPEX的声明重申对JPEX的怀疑,并批评JPEX在其网站上公布其与证监会法规执行部之间的机密通信,违反了《证券及期货条例》和《打击洗钱条例》的保密条文。《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78条及《打击洗钱条例》第76B条规定,协助证监会进行法定调查或查询的人士须对资料保密。
《证券及期货条例》和《打击洗钱条例》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制度
在香港,集中式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营运商受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在《证券及期货条例》的定义下,交易的虚拟资产属于“证券”;而根据《打击洗钱条例》,交易的虚拟资产不属于证券。交易虚拟资产(即证券)的虚拟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必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得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7类(提供自动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的发牌。根据《打击洗钱条例》,交易非安全虚拟资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运营商必须获得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牌照,但根据新发牌制度的过渡安排,在2023年6月1日之前在香港开展实质性业务的虚拟资产交易所,可以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运营至2024年5月31日,但必须在2024年2月29日或之前申请牌照,才能在2024年6月1日起运营。
香港证监会只会向其认为“合适及适当”的交易平台运营商发放牌照,以经营虚拟资产交易所。根据《打击洗钱条例》s53ZRK条, 在决定申请人是否“合适及适当”时,证监会会考虑申请人现时提供的服务及产品、其活动是否符合规管规定,以及是否可以合理避免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香港证监会可向违反监管规定的实体发出牌照,前提是申请人表现出真正的悔意,并有具体计划纠正不合规活动,例如解除不受允许的交易。持续违反规例,公然无视规例,以及继续推行不遵守规例的活动,可能会导致申请人不被视为“合适及适当”的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有关《证券及期货条例》和《打击洗钱条例》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机制的更多细节,请参阅易周律师行的法讯:
- 于2023年3月1日生效的香港虚拟资产交易所发牌制度适用于2023年7月1日实施的《资产管理条例》下的虚拟资产交易所发牌制度框架;
- 香港证监会就适用于持牌交易所的详细监管条款敲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规例》;及
- 证监会关于实施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新发牌制度的通告,涉及证监会关于新发牌制度的新指引材料。
《打击洗钱条例》及证监会执法权力下的罪行
在虚拟资产交易中涉及欺诈或欺骗手段等的罪行
根据《打击洗钱条例》第53zrf条,任何人在涉及虚拟资产的交易中直接或间接使用任何手段、计划或计谋,意图欺诈或欺骗,或从事任何具欺诈或欺骗性质的作为、做法或业务,或会产生欺诈或欺骗效果,均属犯罪。违例人士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000万元及监禁10年。
诈骗或冒失诱使他人投资虚拟资产的罪行
《打击洗钱条例》第53ZRG条订明,任何人作出欺诈性或不计后果的虚假陈述,以诱使他人订立或要约订立取得、处置、认购或包销虚拟资产的协议,即属犯罪。欺诈性虚假陈述是指作出该陈述或预测的人知道该陈述或预测是虚假或误导性的。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港币一千万元及监禁七年。
《打击洗钱条例》第 53ZTH 条
《打击洗钱条例》第53ZTH条允许证监会对任何有意或无意触犯条例条文的人士采取行动。香港证监会表示,将严格执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机制。
证监会对投资者的警告
香港证监会的声明告诫投资者提防在不受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的风险,并指出,如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终止运作、倒闭、遭黑客入侵或出现任何资产被挪用的情况,投资者或有可能损失在该平台上持有的全部投资。它还突显了向与香港并无任何连系的平台提出追索,亦可能无法循法律途径获取赔偿的困难。香港证监会建议投资者在香港证监会的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上查阅加密货币交易所的发牌情况。
香港证监会还警告投资者,不要依赖社交媒体和网红即时通讯应用上发布的投资建议,因为网红往往是付费的推广人员,而不是投资专业人士。
1 美联社, 香港和澳门警方又逮捕了4名与JPEX加密货币平台有关的人 https://apnews.com/article/jpex-cryptocurrency-fraud-scam-arrests-c556b6856d9c851dfee194c6ebf71d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