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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香港

香港基金

尽管香港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亚洲优质资产管理的司法管辖区,但直到最近,基金工具的选择一直极为有限。随着2018年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和2020年有限合伙基金的引入,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在香港设立基金的形式可以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有限合伙基金或以前的单位信托基金。

易周律师行拥有丰富的经验,在基金工具的选择,基金结构,基金的形成和建立方面为客户提供咨询。易周律师行在基金营销、投资和退出策略方面,以及在遵守香港相关监管法律方面为投资经理提供咨询意见,具有丰富的经验。易周律师行提供的基金咨询包括有限合伙、封闭式和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以及未经认可的单位信托。

在提出基金设立建议时,我们将重点关注:

  • 就基金的结构提供意见
  • 起草基金的章程性文件(例如设立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注册文件)
  • 起草基金发行备忘录
  • 起草认购协议、投资管理协议等交易文件
  • 审核托管协议和管理协议
  • 起草投资条款清单
  • 如有需要,联络监管机构(例如,就设立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事宜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联络)
  • 协助和协调其他专业人士/服务提供者的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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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香港

CH-018962(网页门户)

2021-05-18(刊载)

2021-05-19(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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