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业务范围
自然资源 – 募集私募股权融资
预期的价值,更容易于新兴市场获得项目,技术进步带来的增值以及预计未来对资源的强劲需求,意味着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越来越愿意支持自然资源公司的勘探,资本发展和现存矿业公司的扩张计划。
易周律师行于为自然资源公司募集私募股权融资,及机构投资者、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寻求自然资源行业机会提供咨询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我们知悉许多因素均影响矿业私募股权的决策,并使其决策复杂化。无论是为自然资源公司或投资者提供建议,易周律师行均致力于朝着落实成功的投资策略迈进,为所有相关者带来回报,同时确保投资的可持续增长。
易周律师行可协助自然资源公司:
- 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 协助准备资料备忘录或其他投资者摘要
- 协助向现有股东进行配售(如适用)
- 草拟股权销售/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
- 知识产权保护
- 通过成立为有限公司及非成立为有限公司的合资形式注入私募股权资本
- 草拟和/或审阅合营企业协议, 产品分成协议, 基础设施建设协议,建筑工程协议,设备协议,运营协议,维护协议及产品采购协议
- 草拟或审阅承购协议(如适用)
易周律师行可为自然资源行业的投资者提供下列建议:
- 向现有股东进行配售(如适用)
- 草拟股权销售/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
- 为投资者/矿权买入方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如其贡献知识产权
- 通过成立为有限公司及非成立为有限公司合资形式注入私募股权资本
- 草拟和/或审阅承购协议(如适用)
- 撤离策略(包括香港上市)代表作为股东的私募股权投资者
- 代表私募股权投资人为股东
- 为私募股权投资者的董事会代表提供建议(如适用)
- 落实公司管治的政策及方针以保护投资者/投资
- 与投资的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
- 自由转让股权
- 投资者权益
- 反摊薄条款
- 跟随权和带领权
- 借贷及押記
- 知识产权转让
易周律师行可协助贷款人处理下列事宜:
- 就拟议的项目结构提出建议(包括建立适用的特殊目的公司以利于债权安排)
- 就初步融资文件提出建议
- 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 就保证方面的条款和/或审阅或草拟保证文件提出建议
- 就保险安排和保险文件审阅提出建议
- 就采矿计划和发展计划的各种法律层面提出建议
- 就对冲安排提出建议
- 草拟和/或审阅承购协议,基础设施建设协议,建筑工程协议,设备协议,运营协议,维护协议及产品采购协议
易周律师行可协助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处理下列事宜:
- 就初步融资文件提出建议
- 就保证方面的条款和/或审阅或草拟保证文件提出建议
- 代表矿业公司借款人协调法律尽职调查过程
- 审阅和/或草拟承购协议,基础设施建设协议,建筑工程协议,设备协议,运营协议,维护协议及产品采购协议
- 就股权出资(其中融资模式结合了债权和股权)提出建议
- 就采矿计划和发展计划的各种法律层面提出建议
- 就对冲安排提出建议
- 就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提出建议
- 就可转换债券提出建议
关于易周律师行矿业咨询服务、经验和交易重点的更多信息,请访问我们的矿业网站https://charltonsnaturalresources.com/zh-h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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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周律师行在谈判和起草矿业承购协议(包括国际矿业公司和中国国有企业之间的承购协议)方面经验丰富。
承购协议通常在矿山和基础设施建设之前进行谈判,因为此协议对于保障矿业公司的未来融资十分重要。签订承购协议也可提高上市的可信度和首次公开招股股价。
一份完整起草的承购协议应包括对协议条款的描述以及对卖方/制造方以及买方之间的风险进行分配,例如与产品所有权和所有权变更有关的风险和条件。
易周律师行在为自然资源公司募集私募股权融资及机构投资者、私募股权以及风险资本投资者寻求自然资源行业发展机会提供建议方面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