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业务范围

缅甸

2012年,我们扩大了业务范围,在仰光开设办事处。易周律师行的律师与缅甸的商业领导及在缅甸寻求商机的国际投资者有良好的个人及专业上的关系。我们非常自豪而兴奋,我们是第一批在缅甸开设分支机构的海外律所之一,能借此地位在缅甸当地支持新客户及现有客户。

缅甸持续经历巨大的经济、政治及社会变革。近来,规管在缅甸投资的法律及程序经过了全面修改。新的缅甸投资制度 – 尽管仍然比较有限制性-已经使得全球商业社会对投资缅甸增加兴趣及持乐观态度。然而,缅甸仍是具临挑战性的商业环境,且投资者在评估投资机会时需有许多当地考虑,其中包括外币汇款,申请政府批准及许可,商业空间的租赁及选择缅甸合资伙伴。

若有需要,易周律师行会与具高声誉的当地律师合作,为客户提供一整套详尽的法律服务。我们的目标是用当地知识整合国际最佳做法,帮助客户规划及践行当地策略,以便有效地配合客户的商业需求及目标。来自我们香港办事处的律师定期出差到缅甸。我们还会为缅甸的律师作出借调岗位安排,以便他们在香港获得有价值的实践经验。

在缅甸的易周律师团队就广泛的常规企业法务方面提供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机构的设立(连同所有向有关政府部门及机构的申请),常规备案,公司秘书服务,设立合资企业,当地尽职调查,离岸投资结构,当地公司的股份认购(若适用,连同信托安排的设立)及在自然资源领域的投资。

更多有关在缅甸投资的资料,请参看我们“在缅甸经商”的简报。

更多有关投资缅甸的自然资源的资料,请参看我们“有关缅甸石油及天然气公司的建议”“有关缅甸矿业公司的建议”的简报。

更多有关缅甸新的外商投资制度的资料,请参看我们有关2012年缅甸《外商投资法》(英文版)2013年缅甸《外商投资规则》(英文版)的法讯。

更多有关我们在缅甸的慈善及公益义务工作连同我们客户发起的慈善及社会责任活动,请点击此处

阅读我们的最新新闻

香港将内幕交易制度的管辖范围扩大至境外证券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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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于2023年8月8日发表的有关建议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内与执法相关的条文的谘询总结,香港的内幕交易制度将扩大至涵盖香港上市证券的境外内幕交易和境外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工具的境内内幕交易。
香港联交所就2025年1月企业管治变更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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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正在就其《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的变更进行谘询,以限制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的董事职务数量和任期,并增加董事会股息决策的披露。
香港证监会拓宽采用联接基金结构的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豁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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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布经修订的通函,简化对采用联接基金结构的合资格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规定,准许证监会认可的交易所买卖联接基金在符合指定条件的情况下,投资于在海外上市的交易所买卖主基金(包括积极管理的交易所买卖基金)。
缅甸

我们在缅甸的业务就以下事宜提供咨询:

  • 在缅甸成立公司
  • 提交申请至缅甸投资委员会
  • 公司备案
  • 缅甸清盘
  • 成立缅甸分公司及代表处
  • 申请贸易许可
  • 银行及金融服务
  • 石油及天然气
  • 根据缅甸《外商投资法》投资
  • 资金要求及汇款
  • 缅甸资本市场
  • 矿业
  • 缅甸《外商投资规则》应用
  • 缅甸外汇
  • 制造业
  • 农业
  • 在经济特区设立企业
  • 税务
  • 房产
  • 酒店及旅游

易周律师行还提供一系列法律及公司咨询服务,从成立公司开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代理服务、银行开户和注册办公室服务及公司秘书服务如提交周年申报表、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及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资料通知书、变更股本、分配申报表、续期商业登记证及召开周年股东大会。

易周律师行在仰光开设了办事处,扩大了在香港的法律业务。我们可以帮助在缅甸经营业务的公司。我们有《缅甸公司法》的经验,可以为缅甸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缅甸公司法律咨询

在缅甸经营业务

《缅甸公司法》

香港及缅甸公司法律建议

在缅甸经营业务的外国公司

针对国际投资者的 《缅甸公司法》

提供缅甸公司法律建议的香港律师事务所

投资缅甸

缅甸法律和政策

缅甸新的外国投资机制

海外律师事务所在缅甸开始办事处

在缅甸成立公司

缅甸公司资本市场

缅甸律师事务所
在缅甸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