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业务范围

募集私募股权融资的公司

易周律师行就香港私募股权融资向新建公司、初期阶段公司及成长型公司提供具高度影响力的香港法律建议。我们的香港专业律师提供具洞察力的及高度个性化的服务, 及与客户建立深厚关系。我们充分理解成长型公司发起人及企业家的关注及期望。

我们在投资过程的每个阶段(从“A轮”启动资金至随后的优先投资者回合、香港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及上市)向企业提供香港法律建议。因我们在并购及首次公开招股交易方面的广泛的经验,我们能就初期投资架构是否有利于以后的流动性事件(比如贸易出售或首次公开招股)提供法律建议。我们亦能协助香港首次公开招股前规划及架构调整(包括尽职审查、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及集团重组)。

易周律师行向客户提供明智的及务实的法律建议,例如就向投资者授予何种资料、监管权及运营否决权进行谈判、董事会代表、对发起人的限制范围(例如,非竞争承诺及股权转让限制)、反摊薄保护及“低估值融资”所要考虑的问题、发起人作出的保证及违反该等保证承担责任的任何限制。

我们亦就可选择性的融资安排向新兴公司提供香港法律建议,以附合其特定需要,例如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债务融资,包括股权连结债券或可换股债券。

我们亦担任为新兴成长型公司提供融资的天使及战略投资者、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及投资银行的代理。在某些适当情况下,我们能依靠我们在各个行业及投资群体中广泛的联系网络,向潜在战略合作伙伴或融资来源作介绍投资。我们对香港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基金及其他融资机构的动态、架构及目的的深度理解,亦能使公司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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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议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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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2024年7月17日就在香港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建议法币稳定币监管制度),联合发表谘询总结,建议如2023年12月的咨询文件中所提出。
香港拟议的公司迁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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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公布了其关于拟引入的迁册制度的谘询总结,该制度如2023年3月的咨询文件中所述,允许在香港以外注册成立的公司迁册至香港。
香港行政长官2024年香港施政报告 – 主要业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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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于2024年10月16日发表了其第三份施政报告(2024年香港施政报告)《齐改革同发展,惠民生建未来》,内容以香港的竞争力及加强香港可持续经济建设为主轴。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香港金融科技推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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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已公布其2023年《金融科技推广计划》,列出其计划将在未来 1年内实施的主要活动,以推动金融服务业应用金融科技,尤其是在财富管理、保险及绿色投资业领域。
募集私募股权融资的公司

募集私募股权融资

私募股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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