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业务范围
年度管理 – 缅甸
易周律师行与缅甸当地公司缅甸企业服务通力协作,向已在缅甸设立业务运营或者经营缅甸公司的外国公司提供公司秘书服务。以下载列一些本所的仰光公司服务团队就其提供法律意见的主要缅甸呈报规定:
年度管理备案
缅甸公司须确保根据《2017年缅甸公司法》(公司法)规定及时呈报法定申报表。倘若公司及其人员不遵守有关呈报规定,将会被施加罚款。
以下载列有关持续责任(包括缅甸有限公司须进行的重大呈报)。
注册办事处管理
每家缅甸公司均须在缅甸维持一个注册办事处,可供所有通讯及通知送达。公司呈报缅甸投资及公司管理局(投资管理局)规定的公司注册申请表格时须一并提供一份陈述初始注册办公室地址的描述。
公司如计划在变更地址前变更其注册办公室地址,则须通知投资管理局。法律规定须提前通知以确保能够透过缅甸公司在线电子注册系统上显示的地址联系到该公司。公司如有变更其主要营业地址,亦须通知投资管理局。
董事
缅甸私营公司及公共公司董事的最低数量规定分别为1名及3名。公司董事如有任何变更,例如委任一名新董事或有一名董事辞任或者现有董事资料变更,均须通知投资管理局。该等变更须在缅甸公司在线注册处采用订明表格于有关变更发生之后28日内通报给投资管理局。
股东
公司股东,股东有关资料或其股份持有情况的任何变更,均须在公司成员登记册上体现并通知投资管理局。该等变更须采用订明表格《股本或成员登记册变更》于有关变更发生之后21日内通报给投资管理局。
股本
公司如发行新股份或者对其股本作出其他变更,例如减资,股份回购或股份合并,均须通知投资管理局。公司法列出公司对其股本作出任何变更时须遵守的明确程序。
公司名称
公司可以透过通过一项特别股东决议变更公司名称,惟新名称可以使用并为登记注册程序所接纳。如新名称获接纳,投资管理局将在缅甸公司在线注册处变更公司名称并签发一份新的公司注册证书。
公司章程
公司可以透过一项特别股东决议修订其章程或者采用一份新的公司章程。是次章程修订或采纳新章程须在有关特别决议通过后28日内连同有关经修订章程或新章程副本通报给投资管理局,方可合法有效。
呈报周年申报表
根据公司法规定,每家在缅甸注册成立的公司均须自其注册成立后2个月内(之后每年一次,不晚于公司注册成立周年日之后1个月)向投资管理局呈报一份周年申报表。
公司会在其周年申报表到期时收到投资管理局发送的电子提醒。如公司未在到期日或之前呈报周年申报表,则公司注册事宜可能会被暂停,倘若暂停超过6个月,公司可能会被从投资管理局注册处除名。
报表,簿册及账目
公司法规定每家在缅甸注册成立的公司均须维持适当的账目簿册,并存放于有关缅甸公司的注册办公室处。
请参阅本所指南“在缅甸经商”了解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