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业务范围
重组
易周律师行就重组及破产事宜提供具高度影响力的建议,包括香港公司重组及改组、贷款及担保架构调整及审查、法定重组(包括安排及合并计划、不良债权出售、破产法律建议及不公平及欺诈性优先权)。在2000年及2001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本所曾就广东省政府控制的香港上市公司的重组提供香港法律建议。该公司重组至今仍是亚洲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成功重组。
我们向公司、贷款方、债券持有人、金融机构、私人股权及对冲基金、不良债权及特殊机会基金提供香港法律建议。我们亦就欺诈交易及其他法定违法情形所产生的董事及股东的职责及潜在责任向其提供法律建议。
我们就陷入财务困境中的公司提供法律建议,包括现金流管理、再融资、重组、债务贴现及其他解救策略的解决方案。我们充分理解陷入困境企业的董事及管理层以及有担保及未经担保债权人的关切及期望、在财政困难时迅速及建设性地作出回应的需求以及与其他专业顾问一并提供整合性解决方案的重要性。
我们的法律团队由多文化及多语言及并具大量国际重组经验的律师组成。尤其是我们对中国企业环境方面的知识及经验帮助我们在整个大中国境内协调重组、改组及破产。本所亦与全球60多个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广泛的私人联系,并且能在需多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建议时担任跨境重组协调律师事务所。我们的律师向客户提供具洞察力的及高度个性化的服务,他们经常夜以继日地工作,以交付跨越几个时区的交易。
阅读我们的最新新闻
香港联交所就2025年1月企业管治变更进行咨询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正在就其《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的变更进行谘询,以限制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的董事职务数量和任期,并增加董事会股息决策的披露。
香港联交所就下调香港证券市场股票最低上落价位展开谘询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了一份谘询文件,就分两阶段降低包括股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股本权证等某些香港证券的最低上落价位(或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提议征求意见。
香港证监会拓宽采用联接基金结构的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豁免范围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布经修订的通函,简化对采用联接基金结构的合资格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规定,准许证监会认可的交易所买卖联接基金在符合指定条件的情况下,投资于在海外上市的交易所买卖主基金(包括积极管理的交易所买卖基金)。
香港交易所发布2025年1月1日生效的新的气候资料披露要求的谘询总结
2024年4月19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就谘询期已于2023年7月14日结束的谘询文件建议的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优化气候相关披露规定刊发谘询总结。有关谘询文件的摘要,请参阅易周律师行2023年5月的法讯。
香港证监会就未获发牌的加密货币交易所的不当行为发出警告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警告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如果虚假声称已申请证监会发牌,并提供受禁止的服务,如入股,可能会产生法律和监管后果。香港证监会的警告-经营手法不当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也警告投资者在未获发牌交易所交易加密货币的风险,这些交易所可能不符合其要求。
香港证监会/金管局向高端专业投资者提供新的合理适当建议的责任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刊发了一份联合通函,列出持牌中介人在遵守向具备高资产净值及丰富知识或经验的高端专业投资者提供合理适当建议的责任时可采纳的一项新的精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