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资本市场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为加强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广泛征求并充分吸收市场参与人意见的基础上,于日前发布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各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管理责任,强调债券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的核心作用;二是注重信用风险的事前事中防范化解,要求相关各方主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持续监测、排查、预警信用风险,及时发现和尽早化解风险;三是突出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分类管理,将债券分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和违约类,就不同风险分类的债券做出差异化的风险管理安排;四是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要求受托管理人每半年向本所提交定期报告,并就高风险债券不定期提交临时报告,以便监管机构及时掌握市场风险状况。
中国科学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近日,中国科学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中国科学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协议》。此次战略合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产业政策与资本市场有效结合的具体措施。
根据协议,双方将依据”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促进科技产业政策与资本市场有效结合,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共同支持中国科学院系统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建设科技强国创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双方将围绕支持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兼并重组、发行公司债等资本运作及科技金融创新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长期的合作,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重点企业包括中科院系统具有行业示范带动作用、成长性强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试行《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
为加强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实施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旨在完善债券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以债券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为核心,覆盖债券存续期和市场参与各方的持续性、常态化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为交易所债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打下坚实基础。
深交所结合债券市场日常风险管理的工作经验制定本《指引》,从债券信用风险防范的特点和要求出发,以风险分类管理为导向,明确债券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等市场参与主体在风险监测、排查、预警、化解与处置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职责,并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风险管理报告制度,以督促各市场参与人有效管理、预警并处置债券信用风险。对于市场主体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深交所积极采纳完善《指引》相关内容,包括债券风险分类定义和初步风险分类标准、优化受托管理人现场检查规定以及强化制定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的沟通协作方面要求。
中国证监会同意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
为加强对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的防范应对,督促引导受托管理人做好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以下简称《处置指引》)。
《处置指引》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为制定依据,共五章二十七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受托管理人开展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二章应急管理机制,规定了受托管理人应当制定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应急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第三章预计违约处置,规定了发行人发生预计违约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开展的工作。第四章实质违约处置,规定了发行人发生实质违约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开展的工作。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指引的发布和解释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相关规则征求意见
为强化风险控制,维护市场公平,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沪深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拟引入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制度(以下简称”资金前端控制制度”),加强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持有或租用交易单元的机构的日常交易管理。该制度不会对普通投资者的正常交易造成影响。近日,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联合发布通知,就相关规则向上述机构征求意见,期间还将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举办座谈会,当面听取相关机构意见。
资金前端控制制度,是指在不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的情况下,由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对相关交易单元当日买入申报金额实施总量控制的制度。此项制度的引入,旨在不影响上述机构正常交易的情况下,强化对相关机构的风险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相关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俄罗斯铝业联合公司首期熊猫债券顺利发行
近日,俄罗斯铝业联合公司(United Company RUSAL Plc,以下简称”俄铝公司”)成功完成2017年首期公司债券发行,标志着首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在我国发行的熊猫债券顺利落地。
俄铝公司是世界第二大原铝及铝合金生产商,是首家在我国发行熊猫债券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本期债券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承销,期限3年(附2年末投资者回售权),债项评级为AAA,发行规模10亿元,票面利率为5.5%。发行获得圆满成功。本次熊猫债券的成功发行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在中国资本市场融资的有益尝试,拓宽了沿线国家企业的融资渠道。
中国证监会部署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
为进一步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近日,证监会对2017年度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总体部署。这是证监会从市场改革稳定发展的全局出发,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治理市场乱象,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举措。
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将在继续严厉打击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传统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全面筛查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影响市场稳定、干扰改革发展的各类违法案件。一是事关市场风险防范的案件。包括利用多种融资渠道包括场外配资、使用大批账户,严重影响市场稳定运行的恶意操纵行为。二是市场和舆论关注的重点、热点案件,包括在重组、举牌过程中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利用杠杆资金违法交易的行为。三是影响市场改革发展的案件。包括在发行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改革中违规经营、规避监管、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四是其他重大欺诈案件,包括公司在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等环节进行财务造假、违规披露的行为。
保险
中国保监会印发意见,加大保险业综治工作落实力度
为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业进一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保险业参与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指导意见》指出,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社会互助和社会管理机制,近年来在平安中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深入参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有利于防范和处置风险事故,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有利于整合社会管理和服务资源,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格局。
行业
中国民法总则诞生,开启”民法典时代”
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近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民法总则》就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作出规定,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民法总则》通过后,现行民法通则规定的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民事责任等具体内容还需要在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时作进一步统筹,系统整合。民法总则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工信部、发改委等16个部门出台意见,促使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近日,工信部、发改委等16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意见》指出,要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有效益、有前景,且主动退出低端低效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予以信贷支持。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控新增授信,压缩退出存量贷款。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另外,《意见》提到,要做好职工安置。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制定好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
江苏省出台失信人联合惩戒机制
近日,江苏省通过立足省情,广泛调研,审核通过了《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进行了制度安排。
《意见》的出台,共有55个部门和单位参与实施联合惩戒,惩戒措施达68项。在信用信息共享基础上,原来由单个部门在单一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现在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惩戒。惩戒的对象既包括失信的自然人,也包括失信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另外,《意见》的约束行为也拓展到了从政府到社会,从市场到个人,具体涉及金融机构审批、民商事行为、行业准入、安全生产、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优惠性补贴、法定代表人任职、公务员人员招录、文明单位参评、高消费行为等30多个重点领域。
并购
天广中茂拟以26亿收购食用菌产业
2017年3月20日晚,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超过近6个月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中茂”)发布了重组预案。公告显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池茂连等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神农菇业100%股权,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黄健光等8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裕灌农业100%股权。其中,神农菇业估值作价9.88亿元,裕灌农业估值作价16亿元。
天广中茂表示,本次收购神农菇业和裕灌农业后,将大幅增加上市公司海鲜菇工厂化生产业务和新增双孢菇工厂化生产业务,实现上市公司食用菌产品的多元化和均衡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有助于上市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多品种协同发展的较为完善的食用菌产业链和多元化的收入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长城电脑拟收购天津飞腾股权
长城电脑日前公告称,公司与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就收购后者所持有的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54%股权事宜达成初步意向。公司表示,天津飞腾部分股权的转入,可以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产业链,持续实现核心关键技术、整机与服务相结合的产业链经营模式。
天津飞腾已拥有基于国际主流技术体系ARM架构的64位高性能CPU和能面向高性能计算和高端服务器应用的64核芯片FT-2000等产品。截至2016年年底,天津飞腾总资产6.03亿元,去年实现营收1946万元,净利润22.27万元。
东旭光电拟以30亿收购申龙客车
2017年3月21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发布重组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申龙客车100%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东旭集团、科发集团和四川长虹合计持有的旭虹光电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7.5亿元。至此,东旭光电将完全打通”石墨烯材料-石墨烯包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的产业链闭环路径,正式跨入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
东旭光电表示,公司通过收购申龙客车可以快速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并通过上市公司平台为申龙客车的发展提供支持,以期将新能源汽车业务打造为公司未来重要的盈利增长点。同时,此次收购也是现有产业链的延伸,公司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可为申龙客车的新能源汽车进行配套,促进公司现有电池产品的推广应用。
阿里巴巴全资收购大麦网
2017年3月21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对大麦网完成全资收购。这意味着大麦网正式加入阿里大文娱战略版块,通过线下内容落地与渠道触达服务。
阿里巴巴方面表示,作为大文娱版块重要组成部分的阿里音乐,未来将同大麦网实现业务打通。一方面,在线演出票务结合音乐应用,实现用户数据打通;另一方面,以粉丝为核心,联动艺人、票务资源,形成以粉丝、艺人、平台三方联动的”线上+线下”的音乐营销模式。借力于同大麦的整合,阿里音乐将实现业务持续升级,引领阿里大文娱音乐战略全面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