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
资本市场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
为配合中国证监会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的发行方式调整,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经前期公开征求意见并完善后,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
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较大规模资金冻结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将现行的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二是,建立网上信用申购违约惩戒机制。三是,减少网下发行的保证金缴纳金额。四是,统一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规则。因可交换债发行流程与可转债存在较多共性,可交换债发行按照《实施细则》关于可转债的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可交换债特点,《实施细则》对网下发行天数、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等不同于可转债的安排进行了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香港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赴澳大利亚、新加坡开展深港通路演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联合香港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赴澳大利亚、新加坡开展深港通路演,介绍深交所市场特色、深港通交易机制及深港通运行情况。路演活动覆盖墨尔本、悉尼、新加坡三地,共举行路演推介活动20余场。
路演活动以一对一的形式开展,路演团队针对投资机构不同背景开展定制化宣介活动。路演过程中,团队与境外投资者就其关心的市场监管、深港通机制、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得到了境外投资机构的积极响应。境外投资者普遍反映,深交所上市公司成长性突出,创业创新特征明显,充分体现了中国新经济发展的巨大活力。深港通是进一步提升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及法制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深交所将持续加强境外推广力度,完善深港通机制,健全境外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内地与香港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香港交易所力推内地新经济企业赴港上市融资
香港交易所近日发布消息,为推动内地新经济企业赴港上市,香港交易所分别与上海、广州及深圳的高新科技园和有关机构携手举办了三场 “上市之路”研讨会,帮助企业为上市融资做好准备。 据悉,香港交易所在未来数月将继续在国内不同城市举办“上市之路”活动。
据香港交易所统计,今年港股市场成交持续活跃,恒生指数年初至9月18日涨幅约28%,而恒生综合资讯科技业指数的涨幅更达到约68%,领先其他行业指数,可见投资者对高科技行业的兴趣。与此同时,内地南下资金继续通过“港股通”配置港股资产,截至今年8月底,“港股通”年内净流入超过1900亿港元,港股通资金已持续净流入22个月。近期香港交易所加大了对内地新经济企业来港上市的推广力度。近两周,港交所分别在上海、广州、深圳前海举办新经济企业上市融资研讨会和论坛,这些活动汇聚了新经济创新企业代表及金融机构,探讨新经济企业赴港上市的融资策略等课题,加强了新经济企业对港股市场的了解和认识。
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修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聚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服务实体经济定位,防控业务风险,规范业务运作,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7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定位。明确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次不得低于50万元,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二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运作。明确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质条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融入方信用风险持续管理及资金用途跟踪管理机制。
中国银监会就《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化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弥补监管制度短板,银监会制定了《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
《办法》内容包括总则、市场定位、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管理、激励约束、监督管理、附则九个章节,覆盖了国家开发银行经营管理和审慎性监管主要方面。《办法》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国家开发银行立足职能定位,强调和推进其依法合规经营,审慎稳健发展。同时,构建资本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内部控制,优化激励约束机制。
保险
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意见》
为推进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保险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原则、机制目标、重点内容,逐步建立在全行业建立起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消费风险提示工作机制,形成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协同运作、及时有效的消费风险提示工作格局,建立统一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平台。《意见》围绕上述目标提出了三项重点工作内容: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要求行业有关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分工、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推进风险提示平台建设,建立信息汇集、发布、共享联动机制;三是规范运作流程,加强保险消费风险监测、识别,增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有效性。
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巩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配合工商部门加强共享信息源头管理,各地税务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及时向工商部门通报工商共享信息的质量问题,积极协调工商部门增加相关信息录入校验规则,扩大登记信息共享范围,以满足税务机关工作需要;要求提升信息传输质量,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优化工商、税务信息共享方式方法,加强技术支撑,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提升信息共享频率。对信息传输中出现的失真、遗漏问题,要与相关部门共同核实,查找原因,及时解决;要求建立对账核实机制,各地税务机关要健全并落实与工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对账机制,加大对共享信息的核实力度,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比对分析,及时解决信息共享不全、不准的问题,不断提高工商共享信息质量。
行业
中国首个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将施行
从中国贸促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是我国仲裁机构第一个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
据了解,即将施行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正文就受案范围与管辖依据、受理机构与职责划分、规则适用等问题作出规定;附件就仲裁案件收费方式及标准、紧急仲裁员程序的申请和受理等问题作出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表示,贸仲委在制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时贯彻了灵活、高效、经济的仲裁理念,在借鉴国际投资仲裁经验的基础上,融入中国特色,体现了国际化和实用性。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规范行使行政诉权意见
为更好地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对于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已经立案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于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人民法院不得以当事人的起诉未经行政机关复议为由不予立案或者不接收起诉材料。当事人的起诉可能超过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认真审查,确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归责于当事人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得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不予立案。
广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发布《广州市房屋租赁网上备案规则(征求意见稿)》
近日,广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发布《广州市房屋租赁网上备案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今后租赁双方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需要实名办理网上备案手续,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还需在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实名认证。
《意见》明确,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的,应当事先在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并且经过实名认证。《意见》要求,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将用于出租的房屋信息如实录入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由街道、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初审,区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审核确认。《意见》规定,租赁双方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房屋,由房屋经营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并购
文化长城拟16亿并购翡翠教育,拓展职业教育市场
2017年9月20日,文化长城披露收购预案,拟作价15.75亿元,向新余智趣、安卓易科技、御泓投资等共计16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翡翠教育100%股权。经协商,此次文化长城对翡翠教育100%股权收购的总价为15.75亿元,其中52.17%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涉及以14.93元/股的价格增发5504万股;47.83%以现金方式支付,金额为7.53亿元。
据文化长城披露,和智游臻龙一样,翡翠教育也是一家IT职业培训类的教育机构,该公司主要专注于移动互联网及数字游戏动漫等领域的IT职业教育培训,与智游臻龙在校区区域分布、课程内容、课程研发等方面可形成优势互补。文化长城表示,收购翡翠教育后,公司在职业教育领域的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展。未来,公司将根据公司教育产业战略规划部署,通过自主发展、建设及外延式并购的方式,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领域产业链的构建。
北特科技拟4.73亿收购新三板汽车零件公司
停牌1个月的北特科技披露重组进展,公司在2017年9月20日与光裕股份实控人董巍签订了《意向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作价4.73亿元收购标的公司各股东持有的光裕股份100%股权。
预案显示,协议各方同意,光裕股份预估的全部股权价值为4.73亿元,公司与标的公司各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由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光裕股份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据披露,光裕股份是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主要从事汽车空调压缩机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交易对方承诺,光裕股份2017-2019年度扣除非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35亿元,各年度具体的承诺净利润另行协商确定。此外,双方还约定交易对方促成标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在重组完成后五年内不主动从任职公司离职,不得在标的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以外兼职等内容。
科大智能拟9亿元收购英内物联100%股权
科大智能于2017年9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三板公司英内物联1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乾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43%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乾承机械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成为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英内物联100%股权交易价格暂定为90,000万元,发行股份购买乾承机械43%股权交易价格暂定为13,760万元。同时,公司拟向京东锦泉、宏兆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60,000万元。
英内物联是一家专业从事物联网领域射频识别(RFID)技术及相关产品、物联网大数据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将公司现有的自主研发和生产的工业生产智能化业务与英内物联的RFID业务逐步融合,进一步促进公司现有工业生产智能化业务朝着信息化、柔性化和大数据等方向发展。乾承机械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生产智能化综合解决方案的设计、产品研制、系统实施与技术服务的企业。公司通过此次收购剩余少数股东股权,实现对乾承机械100%控制权,更好的实现双方的资源深度整合和优势互补。
泰禾集团拟收购轩龙置业45%股权
泰禾集团近日公告称,全资下属公司郑州泰禾兴通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南盛科御景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盛科投资有限公司等签署了《关于郑州轩龙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泰禾兴通以总价款210000万元受让郑州轩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龙置业”)45%股权,各方约定公司享有轩龙置业持有的A1-4号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一”)和A2-3号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二”)全部权益。
根据公告,轩龙置业注册资本20000万元,拥有地块一、二的土地使用权。地块一面积11791.1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地块二面积49147.2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公司表示,本次通过受让轩龙置业45%股权,获取项目地块全部权益,可以增加项目土地储备,有利于拓展公司房地产项目资源。项目地块位于郑州南二环和三环之间,区位优势显著。
江苏有线整合省内广电网,逾93亿收购19家公司剩余股权
停牌近三个月的江苏有线近日公告,拟通过定增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合计作价93.29亿元,收购公司参控股的19家县(市、 区)广电网络公司除上市公司持股外的剩余股权。本次交易预案已获得江苏省委宣传部和江苏省财政厅原则性同意。收购完成后,公司未来发展空间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大幅度提高。
江苏有线主要从事广电网络的建设运营,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数据宽带业务以及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开发与经营。2015年4月上市时,公司曾明确表示,“将通过各种方式增持发展公司股份并逐步实现吸收合并发展公司”、“实现13个省辖市下辖县(市、区)网络的深度整合,形成江苏有线全省统一、全程全网的广电网络”。此次收购19家参控股公司的剩余股权,是公司早就既定的计划。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将有大幅度的提高,以2017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未审数据测算,19家标的公司若从期初起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将从3.8亿元增至5.37亿元,增幅为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