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资产支持证券信披指引
资本市场
沪深交易所发布资产支持证券信披指引
2019年11月1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指引》。
上交所发布的指引在内容和要求上具有四大特点。一是明确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时限要求;二是细化和丰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三是健全临时信息披露安排;四是借鉴信用债监管经验,编制临时报告格式范本,共制定25份报告模板方便参与机构使用,提升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标准性。
深交所出台的指引共7章32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压实信息披露主体责任;二是细化完善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要求;三是明确重要事项的程序性要求。
中央结算与各期交所签署合作备忘录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近日与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备忘录集中签约仪式在西安成功举行。
根据备忘录,中央结算公司与各家交易所将在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制度应用于期货市场等方面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
通过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债券作为保证金业务将从金融期货市场拓展至境内全部期货市场,标志着该业务发展进入了新的时代。下一步,各期货交易所将与中央结算公司积极合作,从扩展担保品范围,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建立期货市场债券担保品快速处置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该项业务。
深交所发布员工持股计划信披指引
日前,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下称指引)。指引围绕信息披露规范,在吸收原有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中有效条款的基础上,优化规则体系,提升效力层级。
本次发布的指引强化了资金来源、股份来源、相关方涉入员工持股情况、持股平台内管理机制等信息披露,旨在充分揭示风险,防范违规操作。另一方面,为平衡信息披露效果与成本,指引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致力于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为上市公司减负。此外,为统一实践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标准,指引完善了各环节披露要求。
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和上证G60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将发布
为进一步丰富指数体系,为投资者提供新的分析工具和投资标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11月29日正式发布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和上证G60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
中银协首次吸纳证券业金融机构,四家头部券商成为正式会员
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日发布《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通知》(银协发〔2019〕187号),同意包括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6家证券业金融机构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这是中国银行业协会首次吸纳证券业金融机构机构会员,首批加入的有四家证券公司分别是:中金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其余两家金融机构分别是歌斐资产和德邦基金。
消保将纳入银保机构公司治理
在2019年1月初征求意见之后,被业内视为银行保险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顶层文件——《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终于出炉。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银行及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其次,银行及保险机构应明确部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再次,银行及保险机构应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此外,银行及保险机构应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加强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机制。
与此同时,银行及保险行业的协会也将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上述委员会将组织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行规行约,对行业内侵害消费者合法利益行为进行自律惩戒。
沪深交易所修订会员管理规则
日前,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修订会员管理规则。会员管理规则是沪深交易所对会员进行管理的基础性规则,是会员自律管理规则体系的统领和核心。本次修订,以完善基础制度、防范金融风险、压实会员中介责任为重点,着力把好市场入口关,加强交易全过程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相关要求。
上交所本次修订会员管理规则重点围绕以下四方面:一是完善会员客户管理制度,强化投资者保护;二是加强会员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规范相关业务开展;三是强化会员技术系统管理,确保交易运行安全;四是充实自律监管内容,提升自律管理效能。
深交所此次修订会员管理规则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坚持金融风险防控的底线思维;二是加强交易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压实会员职责,要求会员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三是持续加强投资者保护,完善投资者准入条件要素。
创新大宗股票执行处置新模式,上海金融法院与上交所签署备忘录
2019年11月1日,上海金融法院和上交所签署《关于协助上海金融法院办理上市公司股票司法强制执行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就上交所上市公司大宗股票的执行司法协助达成合作意向。这是全国首个司法机关与证券交易所就大宗股票执行达成的司法协作机制。
依据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上海金融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将拟处置的沪市上市公司大宗股票委托上交所发布司法处置股票公告,并依托上交所的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完成大宗股票处置中的询价、竞价匹配、结果公示等相关协助执行事项。《备忘录》对信息披露、技术协助、实施流程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财政部成功发行40亿欧元主权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近日在法国巴黎成功簿记发行了40亿欧元主权债券。这是中国政府15年以来第一次发行欧元主权债券,是迄今为止中国政府单次发行最大规模的外币主权债券,也是第一笔在法国定价发行并上市的中国主权债券。
其中,7年期20亿欧元,发行利率为0.197%;12年期10亿欧元,发行利率为0.618%;20年期10亿欧元,发行利率为1.078%。国际投资者踊跃认购,总申购金额超过200亿欧元,是发行金额的5倍,其中57%的资金来自欧洲,43%的资金来自欧洲以外,投资者类型丰富,地域分布广泛,发行结果好于预期。这笔债券随后将在泛欧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
>保险
中国银保监会就《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切实维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投诉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投诉办法》包含总则、组织管理、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监督管理、附则等6大部分,共45条。《投诉办法》明确界定消费投诉为消费者与银行保险机构或其从业人员因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或接受银行、保险相关服务产生纠纷,并向银行保险机构主张其民事权益的行为;确定了银行保险机构是处理消费投诉的责任主体,并明确了投诉处理程序。
>税收
中国-东盟专家倡议:进一步深化财税合作,助推“一带一路”纵深发展
以“一带一路:优化财税营商环境,共谋新发展新机遇”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东盟财税合作论坛2019年11月1日至3日在广西南宁举行。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郝昭成在致辞中建议,中国-东盟各国要进一步扩大税收合作要以优化“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财税营商环境为重点,破解涉税瓶颈问题,打通研究与合作通道,共同为中国和东盟财税合作贡献力量。
来自中国-东盟国家的财税部门领导、财税领域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等共180多名嘉宾参加论坛,与会人员集中研讨了“一带一路”框架下减税降费、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创新等问题。
>知产
我国6G研发正式启动
2019年11月3日,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北京组织召开6G技术研发工作启动会。会议宣布成立国家6G技术研发推进工作组和总体专家组,其中,推进工作组由相关政府部门组成,职责是推动6G技术研发工作实施;总体专家组由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37位专家组成,主要负责提出6G技术研究布局建议与技术论证,为重大决策提供咨询与建议。
>行业
进博会6日迎集中签约,央企采购签约涉87个国家和地区
2019年11月5日至10日,第二届进博会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举行。6日,中央企业、各省市交易团陆续迎来在进博会上的集中签约,国资委组织东航、一汽、兵器装备、通用技术集团等15组中外企业签署合同或协议。央企共派出2.1万名专业采购人员,采购签约涉及到87个国家和地区,比去年增加了近20个,供应商达到730多家,比上年增加5%,拟签约的采购合同协议金额将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此外,各省市交易团也加大了采购力度,39个交易团、近600个交易分团已经开始全方位与国外展客商开展采购和合作意向签约,仅深圳市交易团5日意向协议总额就超过了100亿美元。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条例》)从2019年11月1日到12月1日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明年实施的《外商投资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实施条例》共5章、45条,突出平等、透明等原则,明确保护外商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平等适用强制性标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从知识产权惩罚性制度方面回应了外商关注的技术转让等方面内容,而且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11月4日公布《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拟将具体定价项目减少到16项,缩减近30%。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删除近年来已经明确放开价格或取消收费的定价项目,巩固价格改革成果;规范项目表述,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规范化等。
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保留了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基础交通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特殊药品及血液等7种(类),具体定价项目减少到16项,缩减近30%。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电价、天然气、成品油价进一步市场化的改革办法等。
中国与新西兰宣布结束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
2019年11月4日,中国和新西兰宣布正式结束两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
中国和新西兰的出口商都将从升级后更加便利的贸易规则中获益。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对原有的海关程序与合作、原产地规则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等章节进行了进一步升级,新增了电子商务、环境与贸易、竞争政策和政府采购等章节。双方还在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市场准入、自然人移动和投资等方面做出新的承诺。
上海电子口岸区块链联盟正式成立
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区块链+”新闻发布会于2019年11月7日上午的进博会上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会上,政企双方代表共同签署《上海电子口岸区块链联盟倡议书》,标志着上海电子口岸区块链联盟正式成立。
同时,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口岸办)会同上海海关、上海虹桥管委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药品监督局、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等多家银行的上海市分行,共同发布并推出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区块链+”多项应用成果。
区块链泛指通过去中心化和分布式共享账本技术,不仅能够提升上海口岸查验部门的监管水平,更能促进国际贸易各相关方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
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积极推动和各金融机构的支持下,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增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依托单一窗口平台大数据优势,采用区块链技术,解决贸易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这一核心问题,降低金融机构融资风险,压缩进出口企业融资成本。
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2019年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6条措施”涉及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包括台资企业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5G、循环经济、民航、主题公园、新型金融组织等投资建设,同等享受融资、贸易救济、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便利、标准制订等政策,支持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建设等;涉及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包括为台湾同胞在领事保护、农业合作、交通出行、通信资费、购房资格、文化体育、职称评审、分类招考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
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电子烟监管进行专项部署
近日,各级烟草专卖监管部门对电子烟监管进行专项部署,多措并举,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开展监管。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要求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通告发布后,各地烟草专卖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按照通告要求督促电商平台和电子烟企业。同时,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对中小学周边的清理整治,严厉查处实体店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