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讯第479期
资本市场
证监会制定进一步推进新三板发展的若干意见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从七个方面对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制度完善作出部署,提出了当前发展全国股转系统的总体要求。《意见》提出,探索放开挂牌同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新增股东人数35人的限制,加快推出储架发行制度和授权发行机制。《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队伍,引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挂牌证券;优化完善现有交易制度安排,大力发展做市转让方式;强化主办券商交易组织者和流动性提供者的功能。此外,《意见》鼓励证券公司建立适应全国股转系统特点的证券业务体系,培育全链条服务模式,支持证券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统筹开展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不受同业竞争限制。
税收
税务总局明确自主创新个税新政征管问题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简称《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股权奖励的计税价格参照获得股权时的公平市场价格确定: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平市场价格,按照取得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确定。取得股票当日为非交易时间的,按照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平市场价格,依次按照净资产法、类比法和其他合理方法确定。同时,《公告》规定,计算股权奖励应纳税额时,规定月份数按员工在企业的实际工作月份数确定。员工在企业工作月份数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此外,《公告》还进一步明确了转增股本政策适用范围、备案手续办理和代扣代缴等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
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保险法》司法解释(三)
近日,最高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简称《解释三》),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解释三》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人身保险利益主动审查原则,防范道德风险。二是细化死亡险的相关规定,鼓励保险交易。三是明确体检与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维护诚实信用。四是明确保险合同恢复效力的条件,维持合同效力。五是规范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保护受益人的受益权。六是规范医疗保险格式条款,维持对价平衡。此外,《解释三》还对保险金请求权的转让、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保险金给付、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推定、故意犯罪如何认定等问题作了规定。
保监会印发《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制度》
近日,保监会发布《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简称《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度》指出,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制度》对151项填报口径作出阐释,包括 “寿险责任准备金-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此外,《制度》新增统计指标中还包含了报告期末被保险人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相关指标。
行业
“工商十九条”出台支持中关村企业
近日,工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公布了国家工商总局支持中关村创新发展的19条新措施。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向社会开放名称数据库,并建立动态更新的禁止、限制使用文字数据库。如此一来,申请人在正式提交申请材料前,可以根据数据库自行检索企业名称是否重名,或者是否与禁用、限制使用的文字相”撞”,避免企业因信息不对称而往返修改,大大提高了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的效率。此外,《意见》明确,工商部门还将在中关村企业中探索允许企业将阿拉伯数字作为名称字号或名称字号的一部分、电商配送点无需办理工商登记、探索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的登记管理模式等诸多简化工商注册流程的措施。
国务院:着力推动新消费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鼓励市场主体提高产品质量、扩大新产品和服务供给,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适当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多渠道增加有效供给。《指导意见》明确了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六个消费升级重点领域和方向。此外, 《指导意见》还强调,加快破除阻碍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以事业单位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服务业发展,以制度创新助推新兴产业发展,以推进人口城镇化为抓手壮大消费群体,激发市场内在活力。
国办就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发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以十个领域作为发展重点,包括居民和家庭、健康、养老、旅游、体育、文化、法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教育培训等。此外,《意见》从深化改革,改善消费环境,加强基础建设,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加大财税、金融、价格、土地政策引导支持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深化改革方面,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业市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生活性服务业。在改善消费环境方面,完善网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担保、损害赔偿、风险监控、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等制度,引入第三方检测认证等机制,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办发布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加强电网信息化建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简称《预案》)。
《预案》提出,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预案》规定,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在恢复重建方面,《预案》还明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能源局或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
两部门发文推进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有关工作
近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强化电力规划指导作用。500千伏及以上交流、±400千伏及以上直流电网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单位滚动调整规划。330/22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建设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织调整。二是加强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深化全过程监管。项目业主应及时落实项目外部建设条件。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为火电规划项目提供公平无歧视的接入电网服务。此外,《通知》还指出,建立异常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对违规开工建设、不按审批内容建设等行为,记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要将项目单位纳入”黑名单”并向金融机构和社会公布。
并购
东江环保收购危险废品处理业务
东江环保11月25日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2.5亿元收购南通惠天然固体废物填埋有限公司和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危废填埋能力2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填埋能力1万吨/年,危废焚烧能力1.9万吨/年。
据介绍,此次收购是东江环保首次布点江苏南通市、开辟长三角洲地区的工业危废填埋业务。上述交易完成且项目建成后,东江环保在该区域危废年处置能力将超过20万吨,可处理危废种类达到30大类,通过全产业链的运营网络,更有效地进行市场业务联动布局,市场竞争能力大大增强。
商业城拟15亿并购宜租车联网
商业城11月24日发布重组预案,公司拟以13.28元/股的价格向易乘投资非公开发行11295.18万股,作价15亿元收购其持有的宜租车联网100%股权;并拟以同样的价格向张振新等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542.17万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4亿元,拟用于拓展互联网专车平台业务的新车购置、车联网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易乘投资,其持股比例约为28.49%;易乘投资的控股股东张振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利群合计持股占完成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42.74%,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振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黄茂如通过中兆投资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24.22%降至10.88%。
通策医疗逾50亿收购医疗信息服务商海骏科技
通策医疗11月27日发布重组预案,公司拟以60.73元/股非公开发行约8317.39万股,合计作价50.51亿元收购海骏科技95.67%股权及嬴湖创造、嬴湖共享各90%财产份额;并拟以不低于81.94元/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5亿元,用于投建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医疗数据云服务平台等。通过此次交易,公司将最终持有海骏科技100%股权。
海骏科技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和工业4.0制造提供口腔和生殖健康服务的医疗信息服务机构,其业务主要包括隐秀项目、健康生殖服务、三叶儿童口腔医院及医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