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讯第475期
资本市场
中英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10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与英格兰银行20日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2000亿元人民币/200亿英镑扩大至3500亿元人民币/350亿英镑,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此次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并扩大互换规模,可为伦敦人民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促进当地人民币资产交易、资产管理等领域的业务发展,也有利于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20日还在伦敦成功发行了5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期限1年,票面利率3.1%。这是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在中国以外地区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央行票据。
税收
税总明确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事项取消后有关问题
近日,国税总局下发《关于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事项取消后有关后续管理问题的公告》(下称《公告》),自公布之日施行。
根据《公告》,企业境外所得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采取简易办法对境外所得已纳税额计算抵免。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期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具体内容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第30条规定执行。
海关总署:扩大经港输往内地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实施口岸
近日,海关总署下发2015年第50号公告,决定对原有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进行优化,并扩大实施口岸。
根据公告,自2015年10月20日起,上述便利措施适用范围扩大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和深圳海关关区内所有口岸。内地企业经上述口岸申报进口的葡萄酒,且相关葡萄酒数据由香港备案出口商使用《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并通过香港海关审核的,在进口环节可享通关征税便利措施。
行业
国办下发意见指导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到2030年80%以上面积达到目标要求。为此,《意见》确立统筹有序建设等四类措施。其中,根据《意见》,区别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合作机制,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建运营管理。同时鼓励有实力的单位、企业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组建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采用总承包等方式统筹组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国务院发布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并公开《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自2015年12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意见》指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包括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准入事项,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意见》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地方政府需进行调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擅自增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
环保部修订颁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近日,环保部发布修订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施行。
《办法》简化了资质条件设定事项,取消岗位证书、注册资金、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前置条件,不再将环评机构评价范围等级与环保部门审批级别挂钩。同时,《办法》明确,负责审批或核准环评文件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出资设立的企业、从事技术评估的企业,均不得申请环评资质,并且大幅提高了环评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要求。此外,《办法》完善了环评机构监管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一律实行从环评机构到从业人员的双重责任追究。
并购
紫光并购西部数据
9月29日,清华系旗下紫光股份全资子公司紫光联合与西部数据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拟投资37.75亿美元,以92.50美元/股的价格认购西部数据新股4081万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西部数据约15%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并将获得西部数据一个董事会席位。西部数据10月21日宣布,将以190亿美元收购存储芯片厂商SanDisk,紫光入股西部数据将更受关注。
在2013年12月和2014年7月,紫光集团先后完成对中资背景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展讯、锐迪科私有化,分别作价17.8亿美元、9.07亿美元。交易完成以后,紫光集团一举成为中国芯片设计龙头企业。2014年9月,紫光获得了英特尔15亿美元的投资和20%股权。2015年5月21日,紫光股份以不低于2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惠普公司旗下新华三公司51%的股权,成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此外,紫光集团旗下各投资平台也在资本市场频频出手。今年6月,紫光国际以1.24亿美元入主500彩票网。7月,紫光国际宣布以1亿美元的首轮投资入股移动操作系统创业公司Acadine。
成商集团25亿并购仁和春天
10月16日晚间成商集团披露,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成商控股以25亿元的价格收购成都老牌中高端百货卖场”仁和春天”。
具体来讲,成商控股将分别收购成都仁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人东百货)100%的股权和纪高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青羊区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光华百货)100%的股权。据公告显示,在此次交易中,人东百货预估值为8亿元,预估增值率为511%;光华百货预估值为18亿元,预估增值率为465%。根据各方协商结果,上述股权交易价格被敲定为24.7亿元。
升华拜克16亿收购炎龙科技
升华拜克10月21日公告,公司拟16亿元收购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为配合此次收购,拟募资约15亿元。
重组预案显示,升华拜克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西藏炎龙、鲁剑、李练合计持有的炎龙科技100%股权,其中西藏炎龙所持炎龙科技50%股权,由升华拜克支付现金购买,总计现金8亿元;鲁剑、李练合计所持炎龙科技50%股权由升华拜克以发行股份购买,发行价格为3.12元/股,合计发行股份为2.56亿股。
康恩贝收购可得网络20%股权
康恩贝10月19日发布公告,根据公司在互联网眼健康及护理产品的业务布局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出资2.9亿元以”股权受让+增资”方式取得上海可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的股权。可得网络投前总估值为10.56亿元。
具体来说,康恩贝出资分两期完成,首期出资额为1.44亿元,以”股权受让+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12%股权。第二期出资额为1.46亿元,拟取得标的公司8%股权。公司拥有对第二期投资的选择权并将在 2016年7月31日前行使。
通富微电近4亿美元控股AMD两子公司
国内三大IC(集成电路)封装巨头之一通富微电日前公告拟3.71亿美元收购著名的微处理器与图形处理器设计公司AMD旗下两家子公司85%股权,以引进AMD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封装测试技术。其中,公司将引入大基金等作为战略投资者共同进行收购。
此次交易中,通富微电将分层收购国内外标的公司。目前,公司已设立了第一层收购平台通润达,并引入大基金等战略投资者作为共同投资人,拟现金购买 AMD 苏州 85%股权。同时,通润达将通过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SPV (HK),现金购买AMD位于马来西亚的全资子公司AMD马来西亚所持有的AMD槟城85%股权。
科陆电子逾9亿并购两公司
科陆电子10月19日公告,拟斥资合计9.2亿元收购两家企业,分别为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收购芯珑电子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5.31亿元。资料显示,芯珑电子是一家专注于电力电子产品设计和研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网电科院登记注册的第一家双频载波模块厂家。芯珑电子多年来已成为科陆电子的重要供应商之一。
知识产权
国家版权局发文规范网盘服务秩序
近日,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自印发之日实施。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网盘服务商的义务和责任,将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要求具体化,增强了可操作性。《通知》主要涵盖三方面内容:一是加强与权利人的合作。要求网盘服务商向权利人明示发送通知、投诉的途径,及时处理权利人的通知、投诉。二是加强对自身的管理。要求网盘服务商在”明知”以及”应知”用户上传、存储并分享侵权盗版作品的情况下,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同时不为网盘用户违法分享他人作品提供便利。三是加强对用户的管理。要求网盘服务商配合版权部门保存用户相关信息,并通过列入黑名单、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引导用户尊重版权。
国知局发文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3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科学发展、支撑有力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战略格局,包括建成3-4个引领型、5-6个支撑型以及4-5个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同时,《方案》明确了各相应省份的任务。其中,在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主要任务方面,《方案》要求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支持引导相关企业加强重点产业和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国际布局;推动提升货物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利用财政、税收、金融、贸易便利化等政策,加大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出口;鼓励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储备。
其他
涉企和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清单公布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清单目录和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简称《通知》),相关清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中央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自动纳入目录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目录清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订收费文件的,按照修订后的文件执行。《通知》强调,凡未纳入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和地方收费目录清单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