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中国第445期
资本市场
外汇局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通知》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境内外投资主体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非货币出资确认登记和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将外国投资者货币出资确认登记调整为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取消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业时,无需办理外汇备案手续;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境内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证监会发布《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
2月17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自2015年3月29日起施行。
《办法》共39条,分为”总则”、”行 政和解的适用范围与条件”、”行政和解的实施程序”、”行政和解金的管理和使用”、”附则”等5章。根据《办法》,立案调查不满 3 个月的案件,行政相对人提出行政和解申请的,不予受理,但有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的除外。同时,行政相对人在提交行政和解申请后,中国证监 会正式受理前,可以申请撤回行政和解申请。《办法》还规定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的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行政和解程序终止的情形等。
保险
中国保监会将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
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标的为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的装备产品。根据《意见》,保险公司自主组成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共保体应满足共保体成员合计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200亿元;各成员近三年偿付能力均不低于150%;由风险管理能力强、机构网络健全、承保理赔服务优质、且具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项目相关经验的公司担任首席承保人等条件。参与试点的共保体成员公司和单独承保的保险公司名单将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保监会三部委的官方网站公布,方便企业投保查询。
税收
国务院明确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中央和地方负担机制,调整消费税税收返还政策,并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出口退税(包括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2014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中央;中央对地方消费税不再实行增量返还,改为以2014年消费税返还数为基数,实行定额返还;具体出口退税上解基数、消费税返还基数,由财政部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近日,国税总局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下称《清单》),共包括3类8项处罚权力事项,来源于2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9个条款。其中,账簿凭证管理类3项,纳税申报类2项,税务检查类3项。
根据《清单》,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业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生物类似药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生物类似药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对生物类似药的申报程序、注册类别和申报资料等相关注册要求进行了规范。
《指导原则》所述生物类似药是指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已获准注册的参照药具有相似性的治疗用生物制品。同时,研发过程中各阶段所使用的参照药,应尽可能使用相同产地来源的产品。对不能在国内获得的,可以考虑其他合适的途径。临床比对试验研究用的参照药,应在我国批准注册。《指导原则》还提出了生物类似药研发和评价的基本原则,对生物类似药的药学、非临床和临床研究和评价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地球站国际协调与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近日,工信部印发《地球站国际协调与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的地球站,是指设置在地球表面或者地球大气层主要部分以内的、与空间电台通信或者通过空间电台与同类电台进行通信的电台。地球站国际协调,是指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就地球站拟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及相关技术参数开展的磋商工作。根据《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需要进行国际协调的地球站,或需要对使用我国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地球站进行国际登记的,应当遵守本办法。根据国际规则,地球站国际登记完成后即受到国际保护,其他国家台站不得对其造成有害干扰,也不得要求其干扰保护。
两部门发文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建立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如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模式。根据《意见》,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进行不当干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对非营利机构监管需要,对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督。
《博物馆条例》3月20日起施行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9号国务院令,公布《博物馆条例》(下称《条例》),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终止,明确了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对相关设立、变更、终止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条例》还规定,博物馆可以通过购买、接受捐赠、依法交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取得藏品,不得取得来源不明或者来源不合法的藏品。国有博物馆藏品属于文物的,不得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最高法院出台船舶扣押拍卖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参照国际公约,明确了光租船舶的扣押与拍卖问题,规定因光船承租人的债务而被扣押的光租船舶,海事请求人可以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申请拍卖。《规定》还明确了扣船担保的提供与返还等问题,规定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应当责令其提供担保,但因船员劳务合同、海上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请扣押船舶,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此外,《规定》还对实现船舶担保物权案件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以及执行程序中拍卖船舶的法律适用问题等进行了明确。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要实行药品分类采购。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发挥省级集中批量采购优势,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医院作为采购主体,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意见》要求,规范药品货款支付。医院应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指导意见发布
水利部近日印发《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技术和能力的专业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制度。《意见》明确,代建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选定。招标选择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代建单位确定后,项目管理单位应与代建单位依法签订代建合同。
四部门发文要求加快推进我国钟表自主品牌建设
近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国钟表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0年,自主品牌高、中、低档钟表产品销售额比例从目前的1:14:85转变为3:22:75;形成5个左右国际知名品牌、20个左右国内知名品牌和2-3家技术先进、特色明显、品牌知名度高、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大型钟表企业集团。《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钟表企业技术改造、企业并购、海外投资等的信贷支持力度以及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钟表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此外,《意见》提出,引导建立钟表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支持建设产业专利池,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来源 (副本)
工信部启动2015年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
近日,工信部印发《2015年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明确,提升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到2015年底,减少煤炭消耗400万吨以上;建立覆盖2000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全国工业节能监测分析平台,实现对试点地区工业能耗数据的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测;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约6000万吨/年。《方案》提出,推进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围绕焦化、煤化工、工业炉窑和工业锅炉等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在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推进贯彻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制定能效”领跑者”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等。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印发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下称《规范》)。
《规范》指出,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定期检测范围应当包含用人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全部工作场所,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仅对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或部分工作场所进行指定检测。此外,《规范》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在工作场所公告栏向劳动者公布定期检测结果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并购
飞乐股份收购香港安保龙头
飞乐股份3月4日发布公告,拟收购卫安1有限公司所持卫安有限公司、卫安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运转香港(文件交汇中心)有限公司三家公司100%的股权。
卫安有限于1977年在香港注册,是香港仅有的两家三证齐全(人力安保、武装押运及电子安防)的安保企业之一,是香港最大的现金收款及押运服务提供商,拥有超过50%的市场份额,可以提供全面的安保服务,服务范围遍及全港及亚太地区,目前约有900名员工。
卫安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提供高价值货物的运输服务,提供香港与其他各地区的跨境银行票据服务,包括新加坡、日本、马来西亚等。运转香港(文件交汇中心)有限公司主要提供文件交换服务和充当空中快递的代理。
其他
四部门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3月4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25条,从基本原则、案件受理、定罪处罚、其他措施4个方面,对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提出了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虐待罪、遗弃罪的认定,提出对实践中较常出现的4种虐待情形、4种遗弃情形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对与家庭暴力犯罪相关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相互之间的界限予以区分。《意见》提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在必要时可以告知被监护人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监护人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最高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检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检察案件信息、检察政务信息和检察队伍信息三方面。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检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当事人申请不公开且理由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向社会公开。《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开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范围之外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以及其他案件信息发布。此外,对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公布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8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条例》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此外,《条例》进一步细化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主体的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将立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活动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4日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记者提问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密集地审议了一系列关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是不是意味着国家安全局势面临严峻的挑战,特别是我们关注到”反恐法”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的制定,这是否表示政策有所收紧?
傅莹表示,在全球化大背景下,中国跟很多国家一样,面临的安全问题是越来越复杂了,所以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安全法律来构建我们国家的安全法律体系。其中最核心的”国家安全法”,已经进行了初步审议。其他涉及安全的法律也在加紧审议中,比如2月份我们对”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傅莹表示,目前,已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进行了初步的审议。在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是非常活跃的,网上数据显示有接近6000多家境外非政府组织。改革开放过程当中,境外非政府组织给中国带来了技术,带来了资金,带来了好的经验,对我们的发展是有益的,是做出贡献的,但是在管理方面我们还是有些欠缺。目前我国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管理依据是”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很不全面,需要通过立法,使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活动能够有法可依,一方面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有效管理,要能够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