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中国第424期
资本市场
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
9月1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重点提出了八大举措。其中,《意见》提到,证监会将适时放宽行业准入,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出资设立期货经营机构,同时支持期货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此外,《意见》鼓励外资参股境内期货经营机构,支持境外机构依法参与境内期货公司的兼并重组。
上市公司协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日前,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分总则、独立董事的义务、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董事职权的行使、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履职要求、附则共六章,总计四十八条。
《指引》具体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及职权。根据《指引》,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且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同时,独立董事除享有上市公司董事的一般职权外,还享有七项特别职权,包括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中国结算修订《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9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修订后的《细则》,上市开放式基金是指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赎回及交易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既可通过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证券经营机构认购、申购、赎回及交易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也可通过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购和赎回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
三部门明确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
9月11日,银监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参照执行。《通知》强调,商业银行不得采取以下手段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一)高息揽储吸存;(二)非法返利吸存;(三)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四)延迟支付吸存;(五)以贷转存吸存;(六)以贷开票吸存;(七)通过理财产品倒存;(八)通过同业业务倒存。
上海自贸区出台《信托登记试行办法》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于日前正式下发《信托登记试行办法》。《办法》称,为规范信托登记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在自贸试验区建立完善信托登记平台、探索信托受益权流转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上述《办法》明确,信托受益权是指信托受益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规定,获取信托利益的权利。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信托受益权登记是指信托登记机构依登记申请人申请,对信托受益权相关信息及其变动情况予以记载,并向社会提供查询的行为。
行业
两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指导意见》
日前,银监会、农业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不同类型和经营规模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需要,提供差别化的融资方案,并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稳妥推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主动探索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业务新产品,支持农业规模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重大环保装备与产品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
近日,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重大环保装备与产品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工程总体目标为到2016年,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在基本保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项约束性指标减排的基础上,针对危害大、影响面广的雾霾、水污染和重金属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开发推广一批急需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突破一批关键共性环保技术,推动先进成熟技术产业化应用和推广。《方案》明确,支持制造企业积极购置节能先进的加工生产设备,更新制造工艺,改造和新建产品生产线,提高制造能力和总成水平,提升市场急需的重大环保装备与产品供给能力。
工信部发布轮胎行业准入条件
近日,工信部发布《轮胎行业准入条件》(下称《准入条件》),自2014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准入条件》从工艺、质量和装备、能源和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对轮胎行业准入做了规范。其中,能源和资源消耗方面,新建轮胎生产企业新鲜水消耗量应低于 7 吨/(吨轮胎产品),现有企业应低于 8 吨/(吨轮胎产品)。同时,《准入条件》对轮胎企业的橡胶消耗以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作出了规定。此外,《准入条件》禁止在依法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住宅密集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新建轮胎生产企业。
国土资源部:不再暂停受理新设煤炭探矿权申请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关于不再暂停受理新设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不再暂停受理新设煤炭探矿权申请。
《通知》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矿业权出让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出让煤炭矿业权;需要协议出让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通知》指出,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根据资源赋存状况、地质构造条件等因素,合理划分探矿权勘查区块和采矿权矿区范围,作为新设煤炭矿业权的依据。《通知》还要求,强化矿业权审批管理,不断提升矿政管理水平。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日前印发《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煤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根据《办法》,商品煤应当满足以下基本要求:褐煤灰分要不大于30%,其他煤种不大于40%;褐煤的硫分不大于1.5%,其他煤种不大于3.0%。对于汞、砷、磷、氯、氟等指标也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办法》规定了在中国境内远距离运输(运距超过600千米)的商品煤还应满足的其他要求。此外,《办法》指出,不符合办法要求的商品煤,不得进口、销售和远距离运输。承运企业对不同质量的商品煤应当”分质装车、分质堆存”。在储运过程中,不得降低煤炭的质量。
并购
金一文化9亿并购越王珠宝
金一文化9月19日发布重组预案,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越王珠宝100%股权,交易标的作价9亿元。金一文化将向越王珠宝部分持股人以21.13元/股的价格发行3456.5万股,支付交易对价7.3亿元,并向另一部分持股股东支付总计1.7亿元现金完成收购。同时拟以相同的发行价向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419.7万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亿元。
公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越王珠宝100%股权的评估值为9.05亿元,较越王珠宝母公司账面净资产4.48亿元增值4.57亿元,增值率为101.9%。此次收购是金一文化今年1月上市以来最大的一次交易,交易完成后,钟葱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江钻股份16亿收购中石化石油机械制造资产
江钻股份9月17日公告,计划以不低于每股13.65元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股,募资不超过18亿元,向中石化集团收购其持有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超出收购价款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10.68亿元,评估值为16亿元,增值幅度49.81%。江钻股份提示,交易标的资产存在预估增值水平较高的风险,同时,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江钻股份资产负债率将由48.37%增至约72.49%,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上升。
百润股份55.6亿收购上海巴克斯酒业
百润股份日前披露重组预案,斥资55.63亿元收购大股东刘晓东控股的上海巴克斯酒业100%股权。巴克斯酒业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RIO(锐澳)牌预调鸡尾酒,这意味着,主营香精香料的百润股份将进入在国内还并未完全兴起的鸡尾酒市场。
据百润股份公布的预案,本次重组发行价17.47元/股,合计发行3.18亿股,交易价格为55.63亿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巴克斯酒业净资产总额为2.46亿元,评估值为56.65亿元,增值率超过22倍。交易完成后,百润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晓东的持股比例将从38.8%上升至47.95%。
奋达科技11亿收购欧朋达
奋达科技9月15日发布一项11亿元的资产收购方案,公司股票今日复牌。
根据公告,奋达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深业投资、方欣投资合计持有的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作价11.18亿元,其中8.39亿元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按28.75元/股的价格计算,将合计发行2916.52万股,其余2.8亿元拟以现金方式支付。
其他
商务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建设商务诚信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意见》就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提出了五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推动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引导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三是支持建立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价机制。四是鼓励发展商业信用交易市场。五是着力打造商务诚信文化环境。
《意见》指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示范引领,试点建立一批以行政管理记录、市场化综合评价以及第三方专业评价为主体的信用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
质检总局修改《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修改后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检查验证制度修改了为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制度。
根据修改后的《办法》,组织机构应当以纸质或者电子形式提交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机构类型、证书有效期、颁发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