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中国第421期
资本市场
《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修订)》发布
8月26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指引》明确了基差交易、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定价服务等四项基础风险管理业务的定义,增加了”做市业务”及”其他与风险管理服务相关的业务”的规定。此外,修订后的《指引》大幅简化了试点备案工作程序。从风险管理公司的设立到试点业务的开展,均改为事后备案,所有备案前置程序被取消。
中国结算修订证券账户管理规则
8月25日,中国结算正式发布修订后的《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规则》放开了一人一户限制,删除了原规则中”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的限制性规定。根据《规则》,中国结算设置投资者证券总账户(一码通账户)及子账户。一码通账户可用于记录投资者分级评价等适当性管理信息。此外,修订后的《规则》进一步优化了账户信息变更业务,加强了账户实名制管理。
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从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三方面规定了适度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同时,《办法》就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作出了具体明确。根据《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外商投资
商务部、外汇局发布《关于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前,商务部、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4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通知》,外商投资房地产备案程序被简化,商务部备案由纸质材料备案改为电子数据备案和事中事后抽查。商务部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备案材料进行核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系统内将通过备案企业的电子数据提交至商务部。同时,商务部对通过备案的外资房地产企业按周进行抽查,被抽查的企业将在系统内予以提示。
京沪等七省市将试点设立外资独资医院
国家卫计委、商务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 ,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设立外资独资医院。除香港、澳门和台湾投资者外,其他境外投资者不得在上述省(市)设立中医类医院。
通知要求,拟申请设立的外资独资医院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外资独资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
另外,外资独资医院的设立和变更应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根据通知,申请设立外资独资医院的境外投资者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可以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
税收
两部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公租房发展
财政部等部门日前发布《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期限为2013年9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通知》就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通知》规定,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通知》明确了公租房管理单位可享的免税优惠政策。此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行业
文化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日,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确定了发展重点领域、发展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带、建设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打造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等主要任务,提出了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强化人才支撑、建立重点项目库、支持拓展境外市场、完善交流合作机制等六项保障措施。《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鼓励本地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等多方面扶持政策。
库存压力大 杭州西安全面取消限购
8月28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消息称,自8月29日零时起,购买杭州市主城区140平方米以下房源(含商品住房、二手房),不再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同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也下发通知,自9月1日起,凡在该市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申报户籍和原有住房情况。
杭州全面取消限购令的背后,是楼市库存继续高速增长。截至8月28日,杭州商品房可售套数已增至13.67万套。7月底,杭州的楼市库存为13.4万套。换而言之,限购令松绑并没有明显缓解库存压力。西安也同样如此,今年前7月,该市住宅预售面积同比增长14.43%。
并购
天齐锂业1.22亿美元收购银河锂业
天齐锂业8月25日发布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拟以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作为收购主体,以1.22亿美元(约合7.56亿元人民币)现金方式收购银河资源及其全资子公司银河锂业澳洲持有的银河国际锂业(标的公司)100%股权。
预案显示,标的公司目前除持有银河锂业江苏的100%股权外,并未开展实体生产经营活动。银河锂业江苏于2012年开始生产,已建成产能17000吨/年,主要产品为电池级碳酸锂。该生产线位于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是中国首个全自动化碳酸锂生产线,目前已具备稳定生产碳酸锂的自动化生产能力,并获得了国内主要正极材料生产厂商的供货资格,实现了对日韩高端市场的稳定供货。
珈伟股份18亿收购华源新能源
珈伟股份8月25日发布公告,拟以18亿元的价格收购华源新能源100%股权,并借此向光伏产业下游延伸,切入光伏电站EPC(即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建设)及投资领域。
根据重组方案,公司拟以13.85元/股的价格向振发集团增发8303万股,并支付现金2亿元购买其持有的华源新能源75%股权,向灏轩投资增发3249万股购买其持有的华源新能源25%股权。公告称,华源新能源是国内领先的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商和光伏电站系统集成商,公司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万好万家斥资30亿转型文化传媒
万好万家8月25日前披露重组预案,计划通过收购三项资产,变身为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这是地方国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次实践。
具体而言,万好万家将采取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兆讯传媒、翔通动漫以及青雨影视三家公司的全部股份。上述三项资产合计预估值约30.4亿元,其中兆讯传媒100%股份的预估值约11亿元、翔通动漫100%股权的预估值约12.3亿元、青雨影视100%股份的预估值约7.13亿元。
为完成上述收购,万好万家将发行约1.85亿股股份,并支付现金11.64亿元。同时,万好万家将向杭州越骏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资总额不超过10.22亿元。
恒天然拟收购贝因美20%股份
7月刚宣布与雅培共同投资3亿美元,在华建立牧场的新西兰乳业巨头恒天然集团再次宣布与国产乳制品企业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合作。
8月27日午间,贝因美发布公告,恒天然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然香港”)将向所有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进行股权投资,以购买至多2.05亿股,占贝因美总股本的20%。
公告显示,恒天然香港在完成部分要约收购之后,恒天然集团和贝因美双方将通过其各自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澳大利亚共同组建一个合资实体,该合资实体将购买恒天然集团的关联方在澳大利亚所拥有的达润(Darnum)婴幼儿配方奶粉厂,为恒天然集团和贝因美制造婴幼儿配方奶粉、基粉等营养粉,预计总投资为2亿澳元。其中,贝因美持股51%,恒天然集团持股49%。
知识产权
商标局明确商标注册申请分割业务办理事项
商标局日前发布《关于商标注册申请分割业务说明及申请注意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附送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15日内,将该申请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邮寄回商标局。分割申请一旦提交,不得撤回。同时,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分割申请。期满未提交的,视为不同意分割。此外,《公告》明确,每件注册申请只限分割一次,且仅适用于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予以驳回程序中,其他程序均不予分割。
来源 (副本)
其他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二十五条,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建立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公示制度,明确了企业年度报告的报送期间、公示程序和公示载体,以及企业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的信息。
针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形,《条例》规定,此类企业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为鼓励企业重塑信用,《条例》还建立了信用修复制度。
国务院: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17年,试点地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基本建立,试点工作基本完成。
《意见》指出,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要合理核定排污权,试点地区不得超过国家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排污权,不得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排污单位核定排污权。要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试点地区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排污单位在缴纳使用费后获得排污权,或通过交易获得排污权。要规范排污权出让方式,试点地区可以采取定额出让、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排污权。针对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意见》提出,要规范交易行为,控制交易范围,激活交易市场,加强交易管理。其中,火电企业原则上不得与其他行业企业进行涉及大气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工业污染源不得与农业污染源进行排污权交易。
发改委价格司原司长曹长庆被曝遭调查
继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原司长张东生8月22日被最高检立案侦查后,8月24日前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原司长曹长庆外出回京时,在机场被带走调查。
跟张东生相同,曹长庆也是国家发改委的一名老资格司长。执掌价格司7年零7个月左右的曹长庆,直接参与并部分主导了近年来房价调控、油价调整、药价调整、阶梯电价等多项重大改革。
曹长庆此前主持发改委价格司工作多年,历经多轮价格调控和价格改革,其位置相当重要和敏感。今年5月初,发改委对4位副秘书长和7名司局长进行了人事调整,曹长庆在这轮调整中退休。消息人士称,曹长庆可能是由国家能源局腐败窝案牵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