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中国第406期
资本市场
央行要求银行优先满足首套房贷需求
央行5月13日通过官网发布权威消息称,央行副行长刘士余12日主持召开住房金融服务专题座谈会,研究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改进住房金融服务有关工作。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15家商业银行参会。
会议要求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先满足居民首次购买自住房的贷款需求;科学合理定价,综合考虑财务可持续、风险管理等因素,合理确定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
央行在会议上要求,商业银行要提高服务效率,及时审批和发放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住房贷款风险的监测分析;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给予回应。
国务院出台新意见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多渠道、广覆盖、严监管、高效率的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债券市场,拓展期货市场,着力优化市场体系结构、运行机制、基础设施和外部环境,实现发行交易方式多样、投融资工具丰富、风险管理功能完备、场内场外和公募私募协调发展。其中,《意见》指出,要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即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完善退市制度。
深市调整IPO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5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修订后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细则》)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网上申购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下发行细则》就涉及网下投资者登记备案的条款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网下投资者的市值要求,并新增内容具体规定了网下市值的计算原则。《网上申购办法》则主要对市值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
沪市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业务规则
5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修改后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办法》)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网上发行实施办法》主要调整了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规则。同时,根据修改后的《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网下投资者在参加初步询价前须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此外,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业务,须持有1000万元以上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市值计算规则与网上发行相同。
上交所发布《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5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优先股的上市条件,在参考和测算上交所上市新股、债券最低流通量的基础上,要求优先股公开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2.5亿元。根据《办法》,上市优先股须采取竞价交易方式,此外,优先股交易信息将单独显示,不纳入上交所有关普通股的指数计算。
来源 (副本)
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配套规则
5月9日,为配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实施,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决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三项规定。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要求,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网下发行过程、配售行为、参与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此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明确,参与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的投资者应在证券业协会备案。
发改委发文要求进一步做好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相关工作
5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不再承担创业投资企业的具体备案年检工作,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职能,移交至创业投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此外,《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
行业
工信部发布《制革行业规范条件》
近日,工信部发布《制革行业规范条件》,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制革行业规范条件》从企业布局、企业生产规模、工艺技术与装备、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制革行业提出了要求。其中,在生产规模方面,新建(改扩建)制革企业,生产成品皮革的,年加工能力不低于 30 万标准张牛皮。鼓励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兼并重组,兼并重组后企业生产规模须符合本规范条件中新建(改扩建)制革企业的要求。
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自2014年5月10日起执行。
《通告》明确,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同时,《通告》对电信企业资费方案设计、宣传推广、协议签订和准确计费等方面提出了多项要求。根据《通告》,电信企业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中应包含资费标准、计费方式、对应服务和适用期限等内容。
国务院出台意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着力优化外贸结构、改善外贸环境、强化政策保障、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加强组织领导等五方面提出多项指导措施以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在政策保障方面,《意见》指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改善融资服务,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完善出口退税政策。
税收
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产品税目及关税税率7月1日起调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调整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产品税目及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通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税目84734010的名称”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修订为”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和循环出钞器”,并将该税目的进口关税税率暂定为5%。
并购
星河生物拟4.65亿进入牛肉制品产业
星河生物5月13日公告拟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洛阳伊众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合计93%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范围将扩大至肉牛养殖、屠宰加工及牛肉制品深加工。
经评估,购买洛阳拓垠等9位股东持有的洛阳伊众93%股权作价4.65亿元。公司以每股9.17元的价格向洛阳拓垠等9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数合计4056.70万股用于收购洛阳伊众74.4%股权,并支付现金0.93亿元购买洛阳伊众18.6%的股权。
同时,星河生物还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叶运寿在内的其他10名特定投资者配套募资不超过1.55亿元,其中93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6200万元用于洛阳伊众30000头肉牛基地建设项目的运营资金,每股发行价不低于8.26元。
日发精机定增3.5亿收购意大利MCM公司
日发精机5月12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定增3.5亿元,收购意大利MCM股份公司80%股权,以及对MCM公司进行增资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价格将不低于20.84元/股。
MCM公司主要从事高端数控机床,包括大型加工中心、重型机床和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于航空航天、军工、汽车和能源等领域的客户,公司客户60%集中在航空业,包括空客、奥古斯塔韦斯特兰直升机、法拉利、戴姆勒、阿尔斯通等。2013年度,MCM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49亿元,实现净利润371万元。
其他
国办发文要求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就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多项指导性措施。其中,《通知》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要求各地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此外,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办法》所称人口健康信息,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人口基本信息、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等人口健康信息。《办法》明确,责任单位采集、利用、管理人口健康信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医学伦理原则,保证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此外,《办法》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建立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国寿养老险公司卷入老鼠仓案
金融行业打击老鼠仓的风暴正在向保险业蔓延。5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披露显示,某保险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曾某借职务之便建老鼠仓,目前曾某已认罪,被检方批准逮捕。该案件中的曾某即为国寿养老险公司员工。
曾某在2009年2月至2013年5月,长达四年多的时间里,利用担任某保险公司权益投资部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管理人寿资产和人寿养老企业年金账户进行股票投资,在职期间曾伙同其妻子刘某在外开设”王某”股票账户,操纵该账户先于、同步于或稍晚于其负责管理的年金账户买入或卖出股票79只。曾某管理的企业年金账户买入或卖出的股票信息属未公开信息,属非法获利,但通报并未披露获利金额。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总则、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和培训、奖励和处分、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十章。根据《条例》,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情形除外。此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