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中国第345期
资本市场 Capital Markets
商务部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发表谈话
2010年6月29日,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领导人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今 天就此发表谈话指出,框架协议是两岸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结合两岸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按照平等互惠原则签署的经济合作协议。它充分兼顾两岸特色,是 两岸推进经济全面深入合作的特殊安排。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进入了制度化合作的新的发展阶段。框架协议将开创两岸经济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 的新格局,为两岸携手参与新一轮国际竞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为两岸经济关系逐步实现正常化,并向未来更加自由化的方向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两岸签署框架协议是两岸经贸交流经过30多年互惠互补、相互依存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 发展,特别是2008年5月以来,两岸关系实现历史性转折,中断近十年的两会协商得以恢复,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基本实现,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更加密 切,两岸共同认识到,互为重要经贸伙伴的大陆与台湾,不应置身于全球区域经济合作的潮流之外,两岸同胞期盼建立制度化经济合作的愿望日益增强。
商务部发言人说,两岸签署框架协议,旨在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与其他区域经济合作协议相比,框架协议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框架协议是具有鲜明的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协议。一是双方着眼于两岸全局利益,做到了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务实协商、合理安排;二是双 方着眼于两岸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彼此关切,结合两岸产业互补性,达成了一个规模大、覆盖面广的早期收获计划,两岸民众得以尽早享受贸易自由化的利 益;三是大陆方面充分理解台湾经济和社会的现状,着眼两岸经济长远发展,未涉及台湾弱势产业、农产品开放和大陆劳务人员输台等问题,体现了大陆方面最大的 诚意和善意。
第二,框架协议是开放、渐进的经济合作协议。框架协议规定,两岸将在框架协议生效后继续商签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多个单项协议,逐步推进两岸间的进一步开放,最大限度实现两岸经济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第三,框架协议是全面、综合的经济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的内容涵盖了两岸间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了未来两岸经济合作的基本结构和发展规划。框 架协议既关注协议签署后带来的即时的经济效益,关注两岸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更关注两岸经济的长远发展,关注两岸人民的福祉。
发言人最后指出,框架协议的签署为两岸经济合作搭建了一个制度化的平台,但这只是两岸制度化合作的开始。今后,两会专家将根据框架协议的规 定尽快完成各单项协议的协商,不断丰富和完善框架协议的内容,务实推动两岸在各领域建立相应的合作机制,让两岸人民全面感受到贸易投资更加自由、便利的好 处。
温家宝:经济正朝宏调预期方向发展
中国总理温家宝周三称,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极为复杂,中国经济正朝着宏观经济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中国将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中国政府网周三刊登的新闻稿引述温家宝在经济形势座谈会上称,要坚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好的经济形势.
“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温家宝强调称,”使宏观调控既有利于克服短期困难,解决当前的突出矛盾,又有利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缓解经济长期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
在周一和周二分别召开的座谈会上,专家学者和企业负责人表示,当前经济保持了回升向好的态势,经济增长动力结构发生积极变化,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增强,全年有望保持较快增长.
发改委官员:人民币汇率变化不会屈从于某国压力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事司司长马欣26日在多伦多表示,如果人民币汇率发生一些变化的话,也会根据中国经济内在的发展形势而变化,并不是屈从某国或其他一些国际组织的压力。
20国集团领导人第四次峰会即将在多伦多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率团与会。26日下午,中国代表团新闻中心举行中外记者会。中国代表团发言人马朝旭与来自外交部、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央行等机构的官员,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其中,马欣在回答有关提问时指出,人民币汇率问题,说到底是经济上的问题,它就是一个货币的价格。谈到价格问题,应该是由供求关系来决定的。而供求关系,反映的是一个国家内部的经济发展形势。
“所以,在谈到汇率问题时,应该充分注意到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形势是不是需要汇率的变化。”
马欣对记者说,”如果你注意到中国的宏观经济形势,一定会注意到,目前我们提倡最多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句话意味着,我们要改变依赖出口的增长模式,增加服务业,扩大内需和提高居民的收入。”
他表示,”所以说,如果人民币汇率发生一些变化的话,也会根据这些内在的发展形势而变化,并不是屈从某国或其他一些国际组织的压力。”
三大细节利好农行IPO 上市后表现影响A股7月走势
融资规模全球第一的农行即将在2010年”全球第二熊”的A股市场上市,牵动市场趋势短期引发激辩。无论经济”二次探底”还是”二次汇改”短期都被这一巨融资抢尽了风头。农行IPO的结果如何甚至将影响A股的7月行情走势。
农行IPO成弱市的替罪羊?
市场上有一种观点,说短期内横盘整理的A股市场是机构为农行护盘,是维稳的需要,农行成功上市后,那股市还要下挫?
虽然这一命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我们需要更加细致的讨论到底农行此时上市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这一命题潜在假设。首先从经济方面出发,A股市场未来的 下挫与否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政策,一个是资金,政策上来说,短期从房地产调控的后续政策推进上看,政策进入短暂的休息区,无论是汇改还是出口退税的调 整,更多的是结构的调整而不能算是对经济的打压。因此短期影响市场更多的因素集中在资金,而市场担心农行对市场的抽血更多的也应该是从这个方面考虑,算上 香港,农行的计划融资额可能将超过工行。
但是,市场将资金面压力归结到农行身上其实也是在为下跌以后的市场找一个”替罪羊”,要知道地 方融资贷款余额相当于10家农行融资规模以上,房地产市场上囤积的资金也不止10家农行的融资规模。毕竟我们看到,市场的总体资金并没有减少,股市缺乏赚 钱效应,但我们却看到彩金币市场稳步上扬,国内消费品价格上调,北京艺术品拍卖市场拍卖额再创新高,最能反映资本市场的PE公司注册资本较2009年提高 了一倍还不止。因此,中国市场资金并没有消失,不过是流动到了能产生信心的领域去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农行上市后市场下挫与否的潜命题是,一前期市场跌够 了没有,二是农行上市能否带来信心。
不会重演”中石油”悲剧
其实市场的信心与否并不在于农行,而在于定价。一个好的公司要成为好的投资标的最关键的因素就是价格。
从数据上,我们简单的来看看农行。截止上周五收盘,工行收盘价4.27元,动态市盈率8.58倍,A股总市值接近11000亿,而农行A股上市总股本约 3000亿股,若按09年每股收益0.23加上30%增长,预计2010年EPS约0.31,按照工行同水平的PE8.58倍,市场价约在2.66元,按 照工建中交同规模的5大国有行中最高估值的中行水平算,市场价约2.67元,按整个已上市银行2010年平均动态估值10.05倍算,市场价约3.11, 这点我们从上周已经结束的农行香港路演的报价区间2.88~3.48港元上看基本符合。因此A股的定价在这一区间内是较为合理的,不会重演48元的中石油 悲剧。
三大细节有利农行IPO
另一方面我们要注意到一些细节是非常有利于农行定价的,也就是说同样估值的定价,对农行上市后的走势是有利的。
其一,农行巨额IPO预计港股融资1123亿港元。承诺认购农行H股的基金及投资机构包括中国人寿、长实主席李嘉诚、科威特主权基金、荷兰合作银行、渣 打集团、淡马锡控股和卡塔尔主权基金。战略投资机构、其余国际机构、散户的配售比例约为9:121,发行结构量级差增大。国内的情况也是如此,农行发布 的A股初步询价公告称,网上发行、网下发行和战投配售的比例为41.2%、18.8%、40%,战投配售达到历史最高的40%。可以说对资金抽血最多的是 国有资本及主权基金。
其二,本次配售与以往三大行配售不同的是。”时间无优先权”,只能在发行时进入;”价格面前平等”,战略配售价格与发行价一致;这2个条件限制下的战投如此踊跃,更值得深思。
另外,我们注意到,随着农行IPO在7月登场,只有工行、建行和南京银行的再融资尚未实施。根据已披露方案,工行拟发可转债250亿元,南京银行将配股 融资50亿元,建行在A股市场配股不超过6.3亿股,融资额将不超过30亿元,剩余总额度仅330亿元。在上周末的陆家嘴金融论坛中,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明 确表态”100多家银行资本充足率全部达标”,结合在一起看,这轮银行业的融资浪潮过后,或许整个银行业都会像招行行长马蔚华说的那样”三年不需要再融资 了”。
从经济上说,我个人觉得全球第二熊的走势确实已经与经济背离了太多,政策的不确定和资金面紧张预期才是左右投资者情绪的关键。无 论横向比还是纵向比,我们经济都不至于与2009年年初和2006年年底水平相当。我想起了巴菲特这20年来说过的最多的一句话”衰退不可能永远避免,但 是我们将会挺过现在的和未来的衰退,就像我们成功挺过历史上的多次衰退一样。”从这点意义上说,我们无需过度担心经济”二次探底”。
来源:股城网
公司与商业 Corporate & Commercial
李宁弃”山寨标”铺路国际化
如同7年前联想换标为国际化战略铺路一样,昨日,李宁有限公司宣布了其品牌重塑战略,并发布了全新的标识和广告语。实际上,不仅仅是李宁,目前国内体育品牌都在为扩大国际影响力做文章,然而要真正获得国际认可度远非换标那么简单。
李宁换标消除模仿嫌疑
昨日,李宁对目标人群、产品定位等做了相应调整,但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全新的标识和口号。李宁品牌新标识传承了原本LN标识结构的视觉效果,但抽象了李宁原创的”李宁交叉”动作,并以”人”字形来诠释运动价值观;新口号改为 “MakeTheChange”。”这是鼓励每个人敢于求变、勇于突破,是对新一 代创造者发出的号召。”李宁公司品牌负责人这样解读新的品牌口号。据介绍,李宁品牌原有标识和”一切皆有可能”品牌口号,并非退出舞台,而是将作为品牌资 产,另有适当的应用规划。
一直以来,李宁的标识都被诟病为模仿耐克,而口号”Everythingispossible”(一切皆有可 能)也被认为与阿迪达斯的”Nothingisimpossible”雷同。体育用品分析师许云峰认为,李宁做出的战略调整是出于最本质的考虑,要致力于 做国际化品牌,首先就要摆脱模仿别人的嫌疑。
本土品牌都在努力迈出国门
尽管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市场,然而一个品牌要发展壮大,就必定要走出国门。国际化更是国内体育运动品牌一直以来的梦想。
早在1999年,李宁就组团参加了ISPO体育用品博览会,准备征战欧洲市场。2000年6月,李宁击败阿迪达斯夺得法国体操队的装备赞助权,随后,又 在西班牙、希腊等9个欧洲国家拓展了自己的特许经销商。除了通过赞助提升国际知名度,2008年7月还通过收购意大利著名运动品牌乐图(Lotto)在中 国内地20年品牌代理权曲线进入国际市场。
然而即便如此,目前李宁约99%的营业额仍然来自于国内市场,海外市场为李宁贡献的销售额仅 仅为1%。这个尴尬的数据也表明李宁在国际市场的弱势。2009年阿迪达斯全球销售额为1038亿元人民币,除中国市场外销售额达938亿元;耐克全球销 售入账1298亿元人民币,除中国市场外达到1198亿元。而李宁当年销售收入仅为83.87亿元人民币。
营销专家李光斗评价说:”李宁的国际化路线很艰难。”但是,仍然有人试图复制。除了各品牌重金赞助体育赛事,去年安踏也收购了意大利品牌菲乐中国区代理权布局国外市场,特步也以新加坡为据点布局东南亚市场。国内品牌都希望通过地区认知度的提高,进而辐射全球市场。
国际化仍须长期积淀
事实上,中国本土体育品牌仍然处于依赖低价出口的价格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拼抢的阶段。李宁似乎也意识到,要真正走出去,必须在产品创新与品牌营销方面形 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先打造国际品牌,再开拓国际市场。这种做法与某些企业的低价倾销方式不同,我们希望先提升品牌的附加值。”李宁公司CEO张志勇昨 日坦言。
“国际竞争力不仅包括国际市场份额,还包括国际知名度和认可度。坦率地说,我们知名品牌在进入国际高端市场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产品缺少核心竞争力。要真正拥有全球影响力和号召力,恐怕付出的时间会很长。”浙江体育学院教授丛湖平表达了这样的感慨。
业内专家表示,要想与国际品牌产品比肩,必须首先提高产品质量,避免低端模仿,增加研发力度。阿迪达斯、耐克每年投入的研发经费都占当年收入很大份额。 许云峰认为,目前国内品牌虽然也开始重视研发,但与国际品牌相比还是九牛一毛。数据显示,一国内知名体育用品品牌的年度研发费用为1000多万元人民币, 而耐克一年的科研支出动辄几亿美元。
从品牌角度来看,体育品牌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展示自身个性、自身形象的载体。消费者的品牌消费,其 实质是文化的消费,是一种个人心理的消费。而中国体育品牌似乎并未抓住消费者的心理需求,没有培育中国体育品牌独特的民族文化内涵。李光斗认为,光靠体育 赛事赞助和明星形象代言,不可能有国际化气势和国际市场号召力,将只能是昙花一现或者继续做国际体育品牌的追随者,提升品牌的文化内涵也是本土品牌亟待解 决的问题。
其他 Other
网上交易迎来”实名制”时代
从7月1日起,网店实名制将正式启动,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网店实名制”保障买家利益
中国网络交易市场近年来快速发展。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09年12月,我国规模以上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已经达1.75万家,预计2010年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将超过2.5万家。
在网络交易规模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国内网购行业长期以来却面临着诚信”瓶颈”的考验,时有发生的假货、欺诈等现象严重制约着网民对网上购物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正是为治愈这一痼疾,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店实名制”。
针对网店实名制的出台实施,上海市信息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马海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法规旨在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 益,这将在我国网购领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可以预见,伴随法规的出台实施,网购经营者的行为将得到规范,消费纠纷将会减少,网购环境将得到改善。”
市场将迎来全面规范化管理
在国家工商总局要求7月1日实施网店实名制的基础上,商务部29日也对外发布了《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提出要保护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实名注册,具备条件时对网络销售个人逐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表示,《指导意见》体现了商务部对加快网络购物健康良性发展的重视,对网店进行个人实名注册,适时进行工商登记,说明了网络购物将迎来市场的全面规范化管理,可以更好地规避网购风险,完善消费者维权体系。
其实,我国C2C(个人对个人模式)市场一些大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之前就一直在实行实名制。比如在淘宝网上开店,就一定要先经过”三方实名认证”,卖家在销售商品前,必须通过上传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到网银和公安部的系统来”验明正身”。
“从2003年至今,如淘宝网交易平台已经实行实名制,但淘宝多年的尝试也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方盈芝举例指出,根据淘宝网的规定,个人账号一旦和身 份证绑定、发生了商品上传和出售后,账号和身份证就不能注销。比如一家两人合伙的网店,当时注册登记身份证的合伙人如果退出,该合伙人就无法自己重新开 店,因为之前网店的信息无法注销。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的《暂行办法》则显得更加完善。”其中一个重要规定就是,个人信息不仅要登记核实,还要实时更新,这就解决了此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方盈芝称。
实现愿景的难点仍待细则辅助
根据商务部6月29日发布的指导意见,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部分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早的地区达到 10%左右。为实现这一发展目标,网店实名制的推广实施显然具有重要作用。但专家指出,在现有环境下,推行实名制也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仍需要更多细则的 辅助。
“实现这一美好愿景的难点在于核实实名登记相关手续的规范性、保证交易各环节的可溯性以及落实相关配套法规的公开性。”马海湧强调。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向记者指出,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暴露出大量矛盾和问题,相关主管 部门从各自职责出发,进行立法规范的尝试,这是应该肯定的。但具体到这个规范来说,它吸收了京沪等地电子商务地方立法的经验和教训,试图通过实名制、电子 合同的规范等制度建设,解决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
“规范的有些措施是地方立法经过检验和论证比较可行的,有些还需要实践的检验,在实施中进一步完善。”刘春泉说。规范对电子商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有关规定,则是目前急需的,对于广大消费者明确投诉的主管行政机关有重要意义,对于电子商务企业也是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