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中国第329期
资本市场 Capital Markets
上交所争取年内推出跨境ETF
全球市场主流股票指数谁说了算?中国资金将从观望转向”参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全国政协委员耿亮8日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间隙时表示,上交所争取年内推出跨境ETF.
早报记者获悉,包括华安富时100ETF在内的国内多个跨境ETF产品,有望在今年年内推出。这也意味着国内出海资金不仅将加入海外上市公司的投资中,也将参与到海外市场定价权的争夺中。
根据耿亮的说法,对跨境ETF,国外交易所很有积极性,目前已有12个境外交易所和指数公司向上交所进行了指数授权,授权上交所可以使用其指数编制ETF并在上交所挂牌。同时,一些基金公司对这些创新业务也很积极。
“跨境ETF正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也希望今年能够克服困难–主要是技术和操作上的一些困难–争取今年能够推出跨境ETF。”耿亮说。
耿亮同时透露,跨市场的沪深300ETF不久就可以推出。沪深300ETF涉及深交所93只股票、上交所207只股票,目前总体框架已经搭建完毕,现在正在清理业务规则、技术、结算登记细节。
华安冲刺跨境ETF
巧合的是,耿亮发表上述观点之际,上海最大基金管理公司–华安基金公司昨天在沪与英国富时集团签订”英国富时100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双方联合宣布,将开发华安富时100ETF.
据透露,华安基金富时100ETF的初步方案已经完成,有望年内推出。
目前正在筹备的富时100ETF的跟踪标的指数富时100指数由全球领先的指数公司富时集团编制发布。截至2009年12月底,与富时指数挂钩的交易所ETF总值457亿美元。
据介绍,富时100指数根据伦敦证券交易所前100大市值股票所编制的市值加权平均指数,并以成分股票的自由流通量作为计算基准。该指数所有成分股均是世界知名企业,如汇丰控股、英国石油、壳牌石油、沃达丰集团、必和必拓等世界500强企业。
首只跨境ETF花落谁家?
可查资料显示,华安基金是目前上海第一家签订开发境外ETF的基金公司,但国内第一只跨境ETF将花落谁家,这个问题目前无人能答。
所谓的跨境ETF产品,与本土ETF(交易所交易基金)一样,投资者可以在一级市场进行申购赎回交易,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所)进行连续买卖。当跨境ETF一级市场的基金净值与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产生差异时,两个市场之间就产生了套利机会,决定ETF折溢价率的主要原因就是ETF的套利成本。
早前,鹏华基金已与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签署一系列的排他性指数使用授权协议,包括了摩根士丹利美国指数、摩根士丹利欧澳亚远东指数、摩根士丹利新兴市场指数。鹏华基金的国际业务负责人称,公司将利用这些指数最快在2010年开始推出一系列的全球ETF产品。
国内最大基金管理公司–华夏基金公司也曾表示,公司正在准备中国香港恒生指数跨境ETF产品,其产品将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但受股权影响,华夏基金被禁止在今年一季度报批新产品,待其股权问题解决后,新产品审批工作才可进行。目前,华夏基金股权问题仍未传出解决的消息。
此外,近日上交所推出课题报告《指数跟踪类产品创新研究–跨境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报告由上交所和嘉实基金联合课题组完成,针对国内跨境ETF的发展前景进行探讨。有关人士透露,嘉实道琼斯指数ETF在积极准备之中,有望近期面市。
分析人士表示,ETF作为一个好产品,上海基金公司一直不是该产品的主阵地,但作为中国金融创新改革试点的浦东,上海市政府一直对本地基金公司产品创新寄予厚望,这可能推动上交所为上海率先推出跨境ETF做更多努力。
不过也有相关人士透露,监管层担心跨境ETF产品将会对国内股市造成资金分流作用,因此具体何时能推出跨境ETF产品将是一个敏感问题。
金融保险 Finance And Insurance
银监会规范商业银行薪酬体系
为遏制银行冲规模重收益而忽视风险控制的冲动,银监会下发银行薪酬监管文件,将风险成本控制指标纳入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和业绩指标。
3月10日,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下称《指引》),要求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经济效益指标、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
其中风险成本控制指标成为监管重点。该指标至少应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案件风险率、杠杆率等。这也是银监会监管金融机构风险的重要指标。
负责制定《指引》的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把风险控制指标引入商业银行绩效考核的原因在于,本次金融危机表明,许多国家金融业不当的薪酬制度安排导致了金融机构的过度冒险和逐利行为,并造成金融机构稳定性下降和行业波动。
该人士表示,《指引》并非”限薪”,而是引导商业银行制定与风险控制相适应的薪酬机制,《指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有关措施都是为了督促商业银行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不断完善商业银行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防止激励不当或激励过度、与风险挂钩不足而导致银行员工产生冒险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商业银行高管的部分绩效薪酬将会延期支付。对于商业银行高管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其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高管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应高于50%,有条件的应争取达到60%。在延期支付时段中必须遵循等分原则,不得前重后轻。
该负责人解释称,商业银行的收益在当期即体现,而风险则在后期暴露,因此延期支付高管绩效薪酬的方式有利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根据《指引》,商业银行薪酬将由固定薪酬、可变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构成。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包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各种激励,福利性收入包括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商业银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35%。
另外,《指引》将商业银行全行绩效薪酬与风险成本控制指标相挂钩:风险成本控制指标有一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不得超过上年水平;有两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实行下浮,高管人员下浮幅度应明显高于平均幅度;有三项及以上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除上述要求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总额不得调增。
《指引》涉及的经济效益指标则按国家有关规定选取;而社会责任指标一般应包括风险管理政策的遵守情况、合法性、监管评价及道德标准、企业价值、客户满意度等。
银行无缘股指期货市场
记者了解到,日前,银监会已正式发文,规定银行不能参与股指期货市场,这意味着银行将无缘股指期货市场的特别结算会员业务,业内人士表示,银监会此举主要是为了规避银行作为特别结算会员在理论上的无限风险责任以及监管法律法规方面的限制。不过,在期货界人士看来,这也意味着包括基金以及QFII等重量级机构投资者的结算业务将主要由期货公司承担,期货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很可能推动期货公司启动新一轮增值扩股潮。
业内人士表示,银监会要求银行不能参与股指期货,除了目前分类监管方面的一些法规限制外,银行作为特别结算会员的无限风险责任也是顾虑之一。”在理论上,银行作为特别结算会员将要防范客户穿仓的风险,同时也可能还会为客户的交易提供担保,但银行的收益则主要来自于结算的收费,风险与收益并不匹配。”业内人士说。
不过事实上,在实际交易中,不论是股指期货交易还是商品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以及当日无负债结算等制度设计已经大大降低了银行的风险,银行发生穿仓事故的可能性大幅较低。但这一规定也意味着基金、券商等机构参与股指期货市场的结算很可能将主要由期货公司来完成。
分析人士指出,这尽管一方面增加了期货公司尤其是中金所全面结算会员的结算”蛋糕”,但另一方面,大型机构的陆续参与也对期货公司自身的资本金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按照目前的监管规定,为了防范风险,参与股指期货经纪业务的期货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得低于客户保证金的6%,其中警戒线为6%的1.2倍即7.2%。这意味着,如果期货公司希望拥有1亿元客户保证金,必须先把自己的注册资本金补足到720万元以上,而根据证监会规定,期货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净资本,即非流动资金。
“如果基金、券商等机构涌入期货公司开户,随着股指期货市场的逐渐成熟和交易规模的扩大,其雄厚的资金实力毫无疑问将使得期货公司的保证金规模大幅上升,期货公司自身为防范风险也需要增加更多的资本金。”上海一期货公司总经理告诉记者,目前,国内注册资本金最大的期货公司资本金为6亿元,其能够覆盖的最高客户保证金也仅为80亿元左右。”而对于大多数注册资本在1亿元左右的期货公司,其能够覆盖的客户保证金规模将更少,期货公司不可避免将面临增加资本金的要求。”
刘明康:加强非银金融机构监管
中国银监会9日消息称,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表示,下一步非银监管的重点是关注银信合作业务、信政合作业务、房地产业务等热点业务,防止非银机构成为商业银行规避政策的信道。
日前在北京召开的2010年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刘明康强调,要坚持做到非银机构既支持实体经济,又与防范自身风险有机结合。”非银机构贴近市场、背靠政府和企业集团,在对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给予支持的同时,也要坚持科学的风险管控,做到有紧有松、长短结合、内外结合、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相结合。”通过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增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的能力,把握住风险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
他提出,审慎推进综合经营试点,更加重视构筑”防火墙”。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要重点研究防范大股东关联交易风险措施,防止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工具;防范交易对手风险,严格担保业务管理,防止通过担保业务进行体外融资,变相从事负债业务;严格实行自营和信托业务分开,严禁挪用客户资金和负债经营;实行前、中、后台操作分开,督促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和内控机制。
会上,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对今年的非银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今年的风险防范工作要”抓重点,抓专项,建机制”。”抓重点”就是要对银信合作、信政合作、平台融资、债务风险等国务院领导和社会舆论关注的风险以及房地产、证券等敏感性业务进行重点研究和监管;”抓专项”就是要抓非银机构声誉风险、优先劣后结构化业务等典型项目的管理;”建机制”就是要建立多渠道的风险提示机制,一旦发现风险苗头,就应在立即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及时对机构进行风险提示,以增强风险提示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公司 Corporate
中国警告谷歌:违法是不负责任行为
据国外媒体报道,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上周五(3/12)表示,谷歌如果做出违背中国法律的事情﹐那幺将是不友好、不负责任的行为。
李毅中在中国十一届全国人民大会三次会议的”工业结构升级中小企业发展”记者会中针对谷歌与中国政府的协商过程表示:”任何企业进入中国市场,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他认为谷歌”如果做出不遵守中国法律、法令,甚至做出违背中国法律、法令的事情,就是不友好、不负责任的,也是不应该的,这和国际大公司的身份也是不相称的。”
针对谷歌考虑放弃中国市场,李毅中也放话说:”退出不退出,这完全是谷歌自己的自由。……如果要退出的话,我们会按照法律法令来办,中国互联网市场依然如故,依然是迅猛的发展,也不会受什幺大影响。”对于谷歌遭受黑客攻击,李毅中表明立场:”中国的其它网站也受到了黑客的攻击,中国政府一直反对黑客攻击。”
谷歌副总Nicole Wong(黄安娜)上周三(3/10)美国国会的听证会上曾呼吁美国政府正视其它国家封锁谷歌服务的举动,Nicole Wong表示历年来有25个国家封锁过谷歌提供的互联网服务,各国对互联网的审核与限制严重影响谷歌在各国的发展。同日谷歌负责人Eric Schmidt在杜拜的一场会议上表示谷歌与中国的协商即将有结果。
谷歌与中国已经针对”内容过滤”进行数周的协商,但过程并没有公开,目前则各种不同的消息乱窜。
华尔街日报宣称谷歌已经取得中国政府的谅解,在政治敏感的区域如北京保留内容过滤,但上海、广东等南部地区可以不过滤内容。
但金融时报表示谷歌与中国政府的谈判破裂,谷歌有99.9%的机会将关闭中国的搜索引擎。
中国本土媒体报导则主要都引用李毅中的说词,强调任何公司都必须依法行事,认为谷歌去还是留对中国的互联网的发展不会造成影响;但是也有不少媒体引述金融时报的报导,认为谷歌即将关闭中国的搜索引擎。
中国移动斥资近400亿元入股浦发银行
中国移动10日宣布,将以398.01亿元人民币收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增发的逾22亿股新股。交易完成后,中国移动将通过子公司广东移动持有浦发银行20%股权。
根据10日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中国移动将通过子公司广东移动持有浦发银行扩大股本后20%的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属公司将仍为浦发银行最大股东,持有其扩大股本后约24.32%股权。除适用法律允许并获上海浦发银行同意外,广东移动将不寻求持有浦发银行20%(不含20%)以上股份。
业内人士认为,浦发银行以增发22.07亿股股份引入中国移动这一战略投资者,基本与市场预期一致,且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对公司形成利好。
国泰君安分析师伍永刚指出,浦发银行将由此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约4个百分点,增发后核心资本充足率将超过10%,资本充足率近14%,足以支持公司未来3年业务稳健快速发展。
而中国移动总裁王建宙在今年两会期间也曾表示,中国移动投资浦发银行无论从短期、中期、长期来看都会给股东带来好处,增加每股收益。但中国移动将不会参与浦发银行的日常经营。
根据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浦发银行和中国移动将在移动金融和移动电子商务上展开紧密合作,包括移动支付业务、移动银行卡业务、移动转账业务等。同时,双方还将共同推动在基础银行业务和基础电信业务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并发挥协同效应。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中国移动入股浦发银行,有望在整合资源后着力推进”3G手机支付业务”,这将提升市场对国内3G业务发展速度和前景预期。同时,基于运营商移动业务的同质性,中国移动和浦发银行的战略合作模式或将给另两家电信运营商带来交易性投资性机会。
截至2009年12月底,浦发银行在国内设有33家直属分行和565个营业网点,通过该网络,浦发银行向其公司和零售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截至今年1月底,中国移动拥有移动用户5.27亿户,是国内拥有移动用户市场份额最大的电信运营商。
来源:新华网
房地产 Real Property
国土部出台19条土地调控新政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房价、地价问题备受关注。继”国四条”、”国十一条”等调控政策之后,国土资源部昨日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国土部在其网站公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包含19条内容,明确规定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土地新政可谓”刀刀见血”。
- 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两成
《通知》对开发商竞买保证金进行明确规定,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而以往的政策对缴纳额度没有明确规定。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应按规定及时更新基准地价并向社会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底价应当依据土地估价结果、供地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但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
- 拿地后10天内必须签合同
在合同的时限上,《通知》规定,开发商在拿地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其中出让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土地面积、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套型面积及比例、定金、交地时间及方式、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开竣工时间及具体认定标准、违约责任处理。一旦开发商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国土部门将终止供地,并不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 建立用地开竣工申报制
据悉,对于开发商在土地市场上的各种”猫腻”,比如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了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现象,《通知》也明确要求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
根据现有的规定,开发商拿地后一年未开发的,国土部门才能开始收取闲置费,闲置满两年才能收回,在这个时限之内,国土部门没有其它的处罚措施。针对这种情况,《通知》规定,从下月起,将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
开发商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书面申报,各地应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用地者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延迟缘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合同约定认真处理后,可通过增加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为了加强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国土部也要求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企业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对招拍挂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向社会公示,计入诚信档案,作为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的依据,并入网上传至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体系,国土部将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 保障房用地不低于70%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已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新公布的《通知》,也在政策上给予了相当大的支持。《通知》规定,各地当年的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而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筑总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套数、套型建筑面积、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收购的条件、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等约束性条件。国土部重申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的,应由政府收回,另选地块供应。
国土资源部决定,2010年3月至7月,在全国组织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及时向政府汇报,统一部署,认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