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业务范围
资源公司
随着香港已发展成全球矿业公司主要的资金募集市场,易周律师行已处于就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8章向矿业公司提供香港上市法律建议的前沿。
我们在香港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交易的全部范围内,从合营企业及香港上市前重组至首次公开招股及其他股权及债务融资、合并与收购及资产销售,向公共及私人资源公司提供具高度影响力的香港法律建议。我们亦就广泛范围的天然资源相关的协议提供法律建议,该等协议包括基础设施协议、服务协议、承购或付款协议、转入/转出协议、顾问合同、特许权协议、产品分享合同及勘探及开发合营协议。
易周律师行与全球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并经常协调世界主要天然资源司法管辖区内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建议。我们因此定位为就几乎全球范围层面上广泛的资源相关交易向我们的客户提供综合服务。
如欲获取更多有关易周律师行矿业公司服务、经验及交易重点的详情,请浏览我们的天然资源法律网站。
阅读我们的最新新闻
香港联交所就2025年1月企业管治变更进行咨询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正在就其《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的变更进行谘询,以限制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的董事职务数量和任期,并增加董事会股息决策的披露。
香港联交所就下调香港证券市场股票最低上落价位展开谘询
香港交易所(联交所)刊发了一份谘询文件,就分两阶段降低包括股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股本权证等某些香港证券的最低上落价位(或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提议征求意见。
香港证监会拓宽采用联接基金结构的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豁免范围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布经修订的通函,简化对采用联接基金结构的合资格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规定,准许证监会认可的交易所买卖联接基金在符合指定条件的情况下,投资于在海外上市的交易所买卖主基金(包括积极管理的交易所买卖基金)。
香港交易所发布2025年1月1日生效的新的气候资料披露要求的谘询总结
2024年4月19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就谘询期已于2023年7月14日结束的谘询文件建议的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优化气候相关披露规定刊发谘询总结。有关谘询文件的摘要,请参阅易周律师行2023年5月的法讯。
香港证监会就未获发牌的加密货币交易所的不当行为发出警告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警告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如果虚假声称已申请证监会发牌,并提供受禁止的服务,如入股,可能会产生法律和监管后果。香港证监会的警告-经营手法不当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也警告投资者在未获发牌交易所交易加密货币的风险,这些交易所可能不符合其要求。
香港证监会/金管局向高端专业投资者提供新的合理适当建议的责任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刊发了一份联合通函,列出持牌中介人在遵守向具备高资产净值及丰富知识或经验的高端专业投资者提供合理适当建议的责任时可采纳的一项新的精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