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业务范围
保险
易周律师行为保险及再保险公司以及在保险领域从业的保险代理人及经纪人,提供有关交易及香港监管意见;也为与保险公司有业务来往的金融服务中介机构、投资银行、对冲基金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此项服务。我们在本地及国际的保险及再保险交易以及相关监管方面拥有广泛经验。
我们的经验亦涵盖保险行业的融资交易,例如并购、合资、法团重组以及负债及股权融资。另外,我们还就监管方面提供意见,包括向监管机构申请在香港进行保险业务。在2010年AIA超过1590亿港币的上市项目中,我们担任AIA大股东的香港法律顾问。此外,易周律师行还能就诉讼、仲裁及破产方面提供服务。
易周律师行提供有深刻见解的高度个性化服务,可支持客户处理保险领域內的复杂问题,为客户提供具有高度影响、灵巧且实用的意见。我们与客户健立牢固的合作关系,这使得我们深刻理解保险领域的关键业务问题。我们也就规管香港保险公司的监管框架的发展为客户提供意见,例如建议实施的保险中介机构新法定发牌制度及设立独立的保险业监管机构。
阅读我们的最新新闻
香港联交所就2025年1月企业管治变更进行咨询
香港联交所就下调香港证券市场股票最低上落价位展开谘询
香港证监会拓宽采用联接基金结构的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豁免范围
香港交易所发布2025年1月1日生效的新的气候资料披露要求的谘询总结
香港证监会就未获发牌的加密货币交易所的不当行为发出警告
香港证监会/金管局向高端专业投资者提供新的合理适当建议的责任
保险公司
香港保险市场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根据保监局办公室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数据,共计有165间获授权保险公司,其中95家获授权保险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对在香港经营的外国保险公司来说,最常见的本土司法管辖区是英国和百慕大,其次是美国。
根据165间获授权保险公司,91间为一般保险公司,53间为长期保险公司,其余21间为综合保险公司。
长期保险公司是指经营下列保险类别的保险公司:
人寿及年金保险、婚姻及生育保险、相连长期保险、永久健康保险、联合养老保险、资本赎回、退休计划管理第一类、退休计划管理第二类及退休计划管理第III类。
一般保险公司是指经营下列保险类别的保险公司:
意外、疾病、陆地车辆、铁路车辆、飞机、船舶、过境货物、火灾和自然灾害、财产损失、机动车辆责任、飞机责任、船舶责任、一般责任、信用、保证、杂项经济损失和法律费用保险。
综合保险公司是指经营长期保险和一般保险的公司。
保险中介和代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香港有:
·163间获授权保险公司,91间为一般保险公司,51间为长期保险公司,其余21间为综合保险公司。
·2,413位持牌保险机构,82, 665位持牌个人保险中介-作为一间或多间保险公司的代理或分代理,就在香港或从香港订立的保险合约提供意见或安排的人。
·26,641位持牌技术代表(代理人)。持牌技术代表(代理人)指持有牌照,可以作为任一持牌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人,在一个或多个业务领域从事受管制活动的个人。
·824位持牌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经纪人-作为保险客户或潜在保险客户的代理人,就香港或从香港订立的保险合约进行谈判或安排,或就与保险代理人有关的事宜提供意见的人。
·9,840位持牌技术代表(经纪人)。持牌技术代表(经纪人)-作为任一持牌保险经纪人的代理,获牌照在一个或多个业务领域从事受规管活动的人。
当前监管制度
有关香港保险公司的法定要求载列于《保险公司条例》(“保险条例”)以及附属条例中。香港保险业监管机构为保监局,此机构根据《保险公司条例》第4AAA条成立。
保监局的职能为:规管并监督保险业以促进保险行业整体的稳定性,保护现有以及潜在保险客户。保监局取代了保险业监理处的职责,并且负责规管自律规管组织的保险中介人。目前保监局负责规范保险中介、刊发守则和指引、批准牌照以及负责调查及执行工作。
易周律师行在处理香港保险法有关事宜以及保险公司规管框架方面有丰富经验,并且可以提供监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