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业务范围
尽职调查
易周律师行为在香港和中国大陆地区进行购买或销售公司或公司业务的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本行亦经常在需要多个司法区法律建议的并购交易中担任协调律师事务所,并提供相应的尽职调查服务。本行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预算和风险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和节约成本的服务。
本行致力向客户提供高效和实用的资信,使他们能够主动地评估和减轻进行收购时所涉及的风险。我们在中国拥有的丰富经验使我们理解并能够采取务实的态度来面对中国企业和资产尽职调查的挑战。 本行也可以规划并起草交易的关键文件,以解决尽职调查引起的交易风险和所需要的购买价格调整。
本行的团队由不同文化和操多种语言并具有丰富的本地和国际并购经验的律师组成。本行还与全球60多个国家的律师行有广泛联系,使我们能够在多个司法区协调尽职调查。我们的律师向客户提供具洞察力和高度个性化的服务,并且经常全天候地工作,以实现跨越几个时区的交易。
阅读我们的最新新闻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就规管虚拟资产场外交易的立法建议进行咨询
2024年2月8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刊发谘询文件,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设立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就规管虚拟资产场外交易的建议进行咨询。
香港联交所就「双重参与」限制增设新豁免安排
2023年11月21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刊发了经修订的指引信HKEX-GL85-16,增设一项新的豁免安排,容许现有股东及基础投资者参与首次公开招股进行「双重参与」。
香港金融管理局启动「数码港元」先导计划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5月18日宣布启动「数码港元」先导计划。金管局正以三轨道方式为未来可能推出零售层面央行数码货币:即「数码港元」作出准备。
香港证监会就《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修订进行谘询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现正就修订《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香港收购守则》)进行谘询,有关修订载于其于2023年5月19日刊发的《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拟议修订谘询文件内。
香港证监会有关实施专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而设的全新发牌制度的通函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刊发《适用于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建议监管规定的谘询总结》后,就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新发牌制度的实施情况发出通函。
香港证监会就证监会认可的投资产品及从事香港代币化证券相关活动的中介人发出代币化指引
2023年11月2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委员会发布两则通函,有关代币化证监会认可投资产品的通函,以及有关中介人从事代币化证券相关活动的通函。
对于标的公司或业务进行的尽职调查的范围取决于收购的目的和目标行业,并且还可能受到实际情况,例如时间、费用和以完成交易为首要需求等情况影响。对受规管业务(如香港证监会持牌法团及其他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可能需要对以往和持续合规进行广泛的调查。
通常会审查的一些标准的尽职调查事项包括:
- 信誉良好(包括各种商业注册、偿付能力以及标的公司是否处于任何未决或可能的诉讼、法律程序及监管或纪律处分、调查、审查及制裁等。)
- 法定账簿及企业记录(包括会议纪要、决议、登记册等)及审查章程文件和其他法例和规例的合规情况;
- 知识产权(包括所有权、许可证、副许可证、许可协议、特许权协议;任何侵权、违规或纠纷等,及涉及专利、商标、设计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诉讼、索赔或争端或侵权)
- 重大合同(包括审查违反监管规定的合同条款或未决索赔以及未偿债务,特别是审查可能影响相关收购的控制条款是否变更)
- 公司股权结构(包括影响公司的认股权、质押、衍生品、未决期权或相似权利或安排的细节)
- 股份和固定资产(包括审查所有租赁、转租、许可证、证书、不动产;产权负担及股份限制等)
- 雇佣及劳工相关事宜(包括审查强制性退休计划供款;审查强制就业赔偿保险金额是否足够;审查股份期权/股份激励计划、红利分配政策及其他激励安排;审查与工会、商会及第三方的劳资谈判或其他类似协议;审查任何违反劳工法的情况等)
- 税务合规(*仅指一般情况)(包括审查税务备案、检索税务检控名单、审查税收应急储备金、审查税收优惠等。)
- 债务和融资安排(包括审查贷款细节(包括银行贷款、公司内部贷款以及其他贷款、当前及未来贷款能力等);银行担保、施加业务的条件和限制;担保及抵押安排;质押、押记及其他产权负担;或有负债以及资本承付款项等。)
- 外汇问题(如适用);
- 相关方交易;
- 与供应商及客户的交易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