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将于2023/24采纳稳定币发牌制度
2023年1月31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就其在一年前刊发的《加密资产和稳定币讨论文件》中载列的监管支付相关稳定币的若干建议刊发了一份《咨询总结》 。该咨询文件中指出从回应者处收到的意见总体上是积极的,将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归纳并列出针对稳定币的一份建议监管制度的关键参数(金管局建议的稳定币发牌制度)。
金管局注意到,自2022年1月份起加密资产市场已经出现数轮价格波动,而截至2022年12月底其市值缩水超过一半。稳定币的市值在2022年4月份及之前一直保持增长态势,但是从2022年5月份起开始下降,与此同时加密资产市场却愈发广泛。以下事件刺激了国际组织,准则制订机构及其他主要司法权区,就各项政策发展提出建议,以应对虚拟资产的潜在风险:TerraUSD的稳定机制崩溃并失去其与美元的挂钩(触发Tether(USDT)价格下跌至0.95美元,然后恢复其1.00美元的挂钩),以及FTX在美国申请破产,随后发现其营运及管治失败以及其原生代币 – FTT的崩溃等。有关自2022年1月份起的政策发展请参阅该咨询总结文件附录1及附录2。
金管局建议的稳定币发牌制度范围内的稳定币
一方面金管局会保留将来必要的时候调整受规管稳定币范围的灵活性,另一方面金管局将采用一种风险为本的监管方式并优化对支付相关稳定币(即参考一种或者多种法定货币并有可能成为一种获广泛接纳支付方式的稳定币)的监管,而这一点会给货币及金融系统带来更大的风险。
稳定币将须完全获支持并按面值赎回:储备资产将需要在任何时候都与未偿还稳定币的价值相对应,且储备资产本身应具有「高质量及流动性」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套利或算法获得价值的稳定币不会被视为获完全支持,也不会获接纳。稳定币的持有者应该能够在合理期限内将其持有的稳定币按面值兑换成参考法定货币。
在金管局建议的稳定币发牌制度下受规管的活动
金管局建议实施一种发牌制度,让不同牌照涵盖不同类型的受规管活动而非单一牌照涵盖多项活动。该强制性发牌制度将适用于以下受规管活动:
- 管治 – 建立及维护管治范围内稳定币安排的规则;
- 发行 – 发行、创建或销毁范围内的稳定币;
- 稳定 – 范围内稳定币的稳定及储备管理安排,而不论该等安排是否由发行人提供;及
- 钱包 – 提供任何容许用户存储其密钥的服务,这些密钥可用于访问用户持有的范围内稳定币及管理该等稳定币。
但是,该项新的监管制度将增添灵活性,从而容许金管局拓展受规管互动的范围,应对未受规管稳定币活动未来或可产生的风险。
根据一项建议的「主要业务限制」,持牌实体(获授权机构除外)将被禁止开展与其牌照准许的主要业务相偏离的活动。例如,持牌钱包运营商将不会获准许进行放贷活动。
谁将需要金管局建议的稳定币发牌制度下的牌照?
在以下情况下,实体将须获金管局发牌:
- 在香港开展一项受规管活动;
- 积极向香港公众推广一项受规管活动;
- 开展一项涉及提述港币价值的稳定币的受规管活动,而不论相关受规管活动是否在香港进行或者是向香港普通公众积极推广;或
- 金管局考虑到「重大公共利益事项」认为其应该受规管,
持牌实体的监管要求
有关监管框架将是综合性的,其中包括对所有权、管治及管理、财务资源要求、风险管理、反洗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用户保护、定期审计和披露规定等事项的监管要求。金管局将继续制订适用于持牌实体的详细监管规定,并会在适当时候就监管制度的更详细资料进行进一步谘询。
谁能够发行金管局建议的稳定币发牌制度下的稳定币?
根据金管局建议的稳定币发牌制度,获授权机构及符合相关发牌及监管规定的未获授权机构均获准许发行稳定币。根据「相同风险,相同监管」原则,金管局将根据各类别发行人对金融系统带来的不同风险制定适用于获授权机构及未获授权机构的监管规定。
金管局建议的稳定币发牌制度预定实施日期及金管局接下来的步骤
实施金管局建议的稳定币发牌制度的预定日期是2023/24。如上文所述,金管局将在适当时候进行更详细的咨询,并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将予以涵盖的事项有:(i)金管局建议的稳定币发牌制度应透过新的立法引进或是透过修订现有法例引进;(ii)尽量减少监管重叠现象;(iii)应对附属实体提供多种或者捆绑金融服务可能造成的风险;及(iv)持牌实体是否应在香港注册成立。